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及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建设。

桃江分局依托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等核心数据,并动态更新污染源监管、行政处罚、环境执法等关键信息,在环境质量、污染防治、项目审批等三大领域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累计发布信息1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公开”倾向,导致信息更新滞后。  

改进措施:一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不过夜、不积压”。

(二)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工作动态为主,深度解读、互动回应类信息占比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推行“政策解读+案例剖析”模式,对重大政策文件配套发布“一图读懂”“典型案例”等辅助材料;二是加强与媒体合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把握不准,导致应公开未公开现象。

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保领域敏感信息界定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