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以及政府工作动态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aojiang.gov.cn/)、“美丽牛田”微信公众号公开,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牛田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为:牛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牛田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737-8995059

  邮政编码:4134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级监察机关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