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迹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桃江县人民政府网”乡镇动态及工作动态(http://www.taojiang.gov.cn/)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受理申请机构:马迹塘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马迹塘镇人民政府大楼二楼201室
联系电话:0737-8322108
电子邮箱:2678320197@qq.com
邮政编码:4134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填写《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必填写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
②向何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③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④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
⑤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根据申请公开信息的性质,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其他材料。
3.申请方式
(1)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申请表》后,到桃江县马迹塘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
(3)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受理部门的电子邮箱或者通过登陆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aojiang.gov.cn/),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或当面提交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通过网上申请提交申请表的,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收费标准
马迹塘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标准执行,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务信息。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马迹塘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投诉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举报;如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737-8322108,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