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1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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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严肃入学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 三、学校布局调整及招生计划 (一)学校布局调整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教学楼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 (二)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人口居住与学校分布情况,实行一校多片和一片多校相结合划分招生区域。 1.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桃花江小学(招10个班,450人):桃花路社区、桃花江社区、富民社区、凤凰山社区、杨家坳村; 桂花园小学(招7个班,315人):创业村、桃谷山社区、团山社区、凤凰山社区; 桃花路小学(招4个班,180人):桃花路社区、凤凰山社区、资江路社区; 近桃小学(招7个班,315人):近桃社区、富民社区、资江路社区、团山社区;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小学部(招12个班,540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其他人员;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招8个班,360人):打石湾村、花园洞村、创业村部分、凯邦华通城符合随迁就读条件的对象。 2. 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桃花江镇第一中学(招12个班,600人):桃花路社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凤凰山社区、富民社区; 桃花江镇第二中学(招13个班,650人):桃花路社区、创业村、近桃社区、桃谷山社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团山社区、凤凰山社区。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招12个班,600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其他人员;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3个班,150人):打石湾村、花园洞村、创业村部分、凯邦华通城符合随迁就读条件的对象。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与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就读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学位申请。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桃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系统”(yytj.rx.edu.yiyang.gov.cn),并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 (二)审核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通知家长。 (三)派位。根据家庭住址、填报意愿,对第一、二、三类人员子女优先派入就读学校。符合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法人、高管等人员子女,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再统计各学校剩余学位,对第四类人员子女实行电脑摇号派位。余下学生与第五、六类人员子女全部派入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和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 六、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类:县城区常住户籍居民子女 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第二类:在县城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所调入的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调动证明、工资与社保转移关系、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第三类:驻本县现役军人子女 1. 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 2. 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3. 单位证明;现居住社区住址证明。 第四类:父母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子女 1. 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者房屋检索证明; 2. 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3. 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须出具《住房证》和租赁协议,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4. 现居住社区住址证明。 第五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城区)。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证明(临时补买职工养老保险的不予考虑); 2. 父母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 现居住社区住址证明 第六类: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 父母一方在城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半年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2. 父母及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 现居住社区住址证明。 七、转学管理 1. 因大班额化解的需要,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2. 城区户籍回迁就读和符合条件转学的,根据《桃江县学生转学管理办法》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 严格实行转学审批程序。 八、招生时间安排
(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阶段)(7月25—31日)。各学校组织指导学生家长通过微信(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登录网址(yytj.rx.edu.yiyang.gov.cn)注册账号,提交相关资料。 (三)信息初审(8月1日—6日)。初步审核报名信息及资料。 (四)审核阶段(8月7—12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名信息及资料。 (五)微机派位阶段(8月13—21日)。按程序进行微机派位,结果通知家长。 (六)调剂阶段(8月22—26日)。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招生,视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学校招生入学人数及班额数。 (七)报到注册(8月31日—9月1日)。学生凭户口本和录取信息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八)插班学生于8月27、28日,在桃花江镇中心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或通过民办教育机构考试等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学生期末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二)严格控制班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严格按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标准招生,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严格招生秩序。严禁弄虚作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擅自修改或伪造的,一经发现,予以清退,一律回原籍就读。县公安、人社、市监、住房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社区严把证明关,严禁提供虚假证明。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整肃不正之风,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1. 接受入学对象宴请或红包礼金的; 2. 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材料的; 3. “写条子” “打招呼”的。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招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招生政策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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