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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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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校园安全 二级事项 校园安全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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