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关于桃江县晓亿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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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桃环评表〔2022〕4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关于桃江县晓亿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的批复 桃江县晓亿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桃江县晓亿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桃江县晓亿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桃江县石牛江镇增塘村鱼形山组和莲花组,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2度9分14.60秒、北纬28度27分52.16秒,占地面积13334平方米。2019年5月报批“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已取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益环审(表)〔2019〕45号,未动工建设;2019年12月报批“年产60万吨碎石和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已取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益环审(表)〔2019〕115号,投资1000万元建成1座1200m2砂石生产车间、1座900m2混凝土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办公楼和食宿用房等,于2020年10月31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市场及公司自身原因,桃江县晓亿建材有限公司决定在“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预留地块内建设“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项目拟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建筑垃圾破碎生产车间、一栋水稳料生产车间、一栋环保砖生产车间、一栋原料堆场及一栋成品堆场,建筑面积为10700平方米,生产车间由东向西排布,利用原有办公及食宿用房、辅助用房、配电室、给水系统、供电,新建排水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废气和噪声防治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2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和1条水稳料生产线,二期拟建1条环保砖生产线,项目自2022年年初启动,一期预计2022年年底投产,二期预计2024年底投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益政发〔2022〕14号)中桃江县石牛江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根据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分析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你公司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提出的设计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履行你公司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2022年7月之前,你公司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按《报告表》中的整改措施整改到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硬化厂区出入口及场区地面,采取封闭搅拌机和料仓,对原料运输、装卸、储存堆放、输送进料各环节实施密封及喷淋、雾化降尘,保证各筒仓自带的除尘器正常运行,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或作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综合消纳,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运输管理,在公司周围种植树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其建设、运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分选废料收集后综合利用。除尘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本项目经批复建成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设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你公司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手续。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管和日常环境监管。
2022年5月16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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