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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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 强化责任落实。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危改办承担相关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直接组织与实施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压实工作责任,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强力推进。要充分发挥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2. 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银行信贷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各乡镇要统筹考虑补助经费实际、农户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不搞平均主义,继续实行差异化补助.对于超标准补助的,必须由乡镇根据改造对象所在村级意见书面红头报告县危改办进行说明。

  3. 加强日常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

  4. 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村村通等各类载体和宣传画报、宣传手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引导贫困农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实施改造,使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农村危房改造
一级事项 计划实施 二级事项 任务分配
公开时限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公开主体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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