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木塘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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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松木塘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松木塘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实抓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718 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88 号)、桃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桃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桃农占整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通过开展非住宅补充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问题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非住宅类房屋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机构设置 结合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成立松木塘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谢 佳 党委书记 组 长:石 龙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常务副组长:杨劲松 副镇长 副 组 长:李会龙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孟靖涵 党委副书记 胡毅夫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文 彬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英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宇乾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石妙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珑 副镇长 刘克才 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游 旭 龙山湾村联村组长 庄 曦 桥头河村联村组长 刘 印 子良岩村联村组长 肖 玉 南河冲村联村组长 文云伟 松木塘村联村组长 詹 蓓 天子山村联村组长 谢业明 竹山村联村组长 王志强 苍霞塅村联村组长 刘劲兵 响涛源社区联村组长 盛 鑫 关山口村联村组长 刘 新 下干沙村联村组长 文 靖 温塘村联村组长 江 斌 樟溪村联村组长 胡喜荣 三节塘村联村组长 文吉安 龙塘村联村组长 王光武 龙山湾村支书 刘丽萍 桥头河村支书 毛志平 子良岩村支书 文 杰 南河冲村支书 高文明 松木塘村支书 刘放平 天子山村支书 文德保 竹山村支书 黄 斌 苍霞塅村支书 欧应安 响涛源社区主任 文日昌 关山口村支书 吴佑招 下干沙村支书 胡日明 温塘村支书 文正书 樟溪村支书 文爱军 三节塘村支书 文明珠 龙塘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肖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各联村组与各村(社区)需指派专职人员利用手机APP对图斑现场逐一拍照举证,核实现场情况,填写纸质信息采集表,于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社区)支书与联村组长要亲自抓部署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摸排 本次补充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各村(社区)要充分开展内部动员,同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要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工作相结合,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摸排 过程中,各村(社区)要从至少3个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信息采集一定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对象认定 | 二级事项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公开主体 |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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