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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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应急发〔2021〕10号 高桥镇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村,镇应急管理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益安发〔2021〕17号)和《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桃安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和“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经镇应急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同意,在全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0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在全镇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化气、非煤矿山、校车、消防、电力、通信等行业领域,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学生防溺水工作等方面,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域、全领域、全方位、全时段的隐患排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原则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交办,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检查方法和人员分工 本次检查由各小组领导带队,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安排好行程、联系工作、相关行政执法、后勤保障等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七个检查组: 第一组:由镇党委书记文有洪、党委副书记龚电明负责面上督导检查。 第二组:人大主席江科带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及工作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党委委员、政法书记、统战部长张胜名带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及工作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彭劲松带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养老院牵头做好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及工作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组: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昀带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做好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及工作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组:副镇长肖瑶带队,经济发展办做好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及工作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组:副镇长刘进军带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做好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及工作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检查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村、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当作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谢建辉常务副省长提出的“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地、管好自己的线”的要求,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盯死、看牢、做实。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切实制定检查方案,向镇级分管领导汇报,突出重点,认真安排,借领导亲临检查的东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百周年献礼。 (二)依法处置,跟踪督办。各部门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坚持立查立改,跟踪督办,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做到问题隐患排查一个、整改一个。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列入清单,及时交办、督办直至销号;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利、不及时的单位和企业,要通过严格执法,倒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依法治安的震慑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党政办要全力支持与配合,安排人员全程跟踪拍摄、报道。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归纳总结,拾遗补缺。针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逐项梳理、及时处置,将问题归纳总结,举一反三,督促有关单位拾遗补缺,对违法违规问题要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镇安全保障水平。 各检查组要及时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现场记录表》,经带队领导签字后,连同总结,各部门检查方案一起于7月10日前报镇应急委办。本次检查的开展情况、方案和总结将纳入2021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核。
高桥镇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现场记录表
注:相关内容填写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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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高桥镇应急管理委员会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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