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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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开内容链接 | 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的通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高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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