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实际,编制《桃江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桃江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桃江县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迎宾路168号县党政大楼一楼1113;

联系电话:0737-8218178;

传真:0737-8218178;

电子邮箱:820112816@qq.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桃江县信访局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桃江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taojiang.gov.cn)。

(二)公开形式

桃江县信访局主要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taojiang.gov.cn ),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新闻网、信息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布。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aojiang.gov.cn )后,进入桃江县人民政府政务网信息公开子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依申请获取桃江县信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桃江县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桃江县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受理机构:桃江县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桃江县迎宾路168号县党政大楼一楼1113;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联系电话:0737-8218178;传真:0737-8218178;电子邮箱:820112816@qq.com;邮政编码:413400。

(二)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桃江公众信息网”首页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下载)填写,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投诉和举报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