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桃江县林业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民众公信力,为桃江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27条,其中,央视频、芒果TV、潇湘晨报、益阳日报、大益阳、湖南林业、红网等共计46篇,桃江主流媒体上稿45篇;政府工作机构信息36条:机构概况17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资金信息 6条,行政权力公开运行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5

+60

5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11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2

0

0

0

0

0

2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干职工的学习培训不够,致使业务水平不高;二是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致使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三是宣传力度不强,致使人民群众认识不足;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大投入;进一步规范工作,健全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升林业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林业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