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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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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从严规范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传播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8月5日,县文旅广体局组织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突击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组突击对县城三角坪、花桥路段和凯邦华通城等区域的家电销售及维修门店销售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清理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排查电器店、五金、家电维修等店铺是否有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是否有接收非法卫星电视节目等情况。此次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点1个,结合执法检查行动,检查组还向店主和群众开展了面对面的广播电视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广播电视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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