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一、调查目的
为监测湖南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情况,为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部门统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级相关部门。
三、调查内容
根据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现行指标,对部分社会领域指标进行统计调查。
四、调查方法
各相关单位按本部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资料来源,在现有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汇总,数据经各对应部委审定完后报送省统计局。
五、组织方式
由湖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部分统计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在湖南统计年鉴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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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统计 | ||
| 一级事项 | 统计调查制度 | 二级事项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 公开时限 | 实时更新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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