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桃江县修山镇县级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xsz/2020-1320850 发布机构:修山镇 发文日期:2020-11-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0年桃江县修山镇县级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修山镇地处资江中下游北岸,县城西北部15公里处、东与桃花江镇、杨林坳乡交界,西与本县三堂街镇接壤,南邻资江,北抵汉寿县崔家桥、军山铺、三和等乡镇,1995年由原修山镇和三官桥乡合并而成,下辖9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36480人;全镇总面积93.48平方公里。修山镇2020年预算内按干职工在编在岗人数69人,分流人数11人,离退休人数60人,其中离休老干2人,兽医定额补助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修山镇政府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乡人民发家致富奔小康。为此,镇政府内设党群办、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协税护税办、计生办、扶贫办、综合办、交通重点办、农村办、安管办、民政与社会保障办、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招商办、农清办等十四个办。主管上传下达、文件的签发、文化、广播、组织、人事、妇女、财政、财务、税收、后勤、计划生育工作、精准扶贫工作、综合治理、维稳、信访,防汛、抗旱、农村清洁工程、农技、农机,企业、安全生产,民政、劳动保障、城镇规划、城区卫生。

三、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预算内的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口径划分,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见2019年部门预算录入表)。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的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基本支出录入表)。

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专项经费和项目支出计划(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录入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

1、工资和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根据县人社局2019年9月工资核定数据计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编内实有人员由财政预算拨款全额安排,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2)津补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人员的津补贴按2019年9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3)绩效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2019年9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编制预算。

(4)奖励工资: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在职职工1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5)养老保险: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计算职业年金,预算至机关社保所。

(6)失业保险: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7)医疗保险: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计算编制,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退休人员医保按年基本退休金的4%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由县级财政统一安排支出。

(8)工伤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9)生育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内车辆2万元/台/年;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险接受乡政府采购办的监督管理。

(2)公务费:乡镇按编制人员人平10000元/年标准预算。分别列入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相关经济科目。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遗属补助:根据工资负担原则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2)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2019年9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3)离休老干部公务费按人平1000元/年的标准编制预算。

(4)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的总额的12%编制预算。

(5)乡镇机构分流人员生活补助:分别按每人每月1100元和每人每月1150元标准计算。

4、专项业务支出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专项工作任务等情况,逐项核实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专款专用。主要项目包括:大宗印刷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等。

5、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按其支出性质分为支持经济发展项目、产业引导项目、民生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其他项目。项目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需要,紧密结合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支出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和细化,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中央和省要求“三公”经费零增长,即“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年初预算数,下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结合这些要求和情况,准确把握,认真填报,既坚决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又客观反映履行职能职责的必需开支。

四、部门预算总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修山镇全年预算拨款总收入1088.8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收入1088.8万元。总支出1088.8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27万元,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85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万元,4、卫生健康支出80.11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102.63万元,6、农林水支出437.85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1、基本支出789.54万元:①工资福利支出641.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2.45万元,津贴补贴97.42万元,奖金9.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3.49万元,绩效工资92.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45万元,住房公积金50.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8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95万元(其中退休三项补贴预算至机关社保所,离休费20.79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7.72万元,奖励金0.32万元,其他2.05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89.2万元(其中公务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52万元);3、项目支出299.26万元:①招商引资5万元,②乡村扶贫6.5万元,③社区运转38.9万元,④村管费184.13万元,⑤其他支出0.4万元,⑥税改转移支付44.83万元,⑦财政体制转移支付16.5万元,⑧社区惠民3万元。

三公经费:1、三公经费总计6.9万元,①基本公务接待费2.9万元,②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全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17.27万元,其中办公费31.9万元、水费4.1万元、电费7万元、差旅费11.9万元、维修(护)费10.7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全年政府采购预算23.1万元,其中用于采购打印机2.5万元、采购存储设备0.2万元、采购壁挂式空调3万元、采购计算机2万元、采购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0.9万元、采购办公家具2万元、采购硒鼓4万元、采购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5万元、采购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3万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执行。

七、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截止 2019年9月30日,共有在编车辆2辆,为机要通信用车,大众途观L越野车湘HFA817及吉利牌小轿车湘H5XS08,其中大众途观L越野车湘HFA817已报废正在申请报废处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3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共有重点项目3个: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资金44.83万元、社区运转资金38.9万元,村管费184.13万元。

财政体制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3万元,用于完成2020年税收收入目标,增加镇镇财政收入,保障政府运转,改善办公环境,提高群众满意率。

社区运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万元,保障2020年度舒塘社区、修山社区、邹家湾社区正常运转,改善社区办公环境,提高服务社区居民效率,提高社区居民满意率。

村管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13万元,保障2020年度月明山村、三官桥村、康家村、花桥港村、八都村、九都村、莲盆嘴村、麻竹垸村、洪山村等9个村正常运转,改善村办公环境,提高服务群众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率。

修山镇财政所       二〇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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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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