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tjxjtj/2020-1208215 | 发布机构: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2020-07-0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jtj/2020-120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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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益交发﹝2020﹞71号)、我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严格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加强交通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起到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局决定于2020年6月底开始,在全县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遏制、查处、纠正交通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依法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黑恶势力干涉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合规和廉洁公正,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我局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接受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公管委的双重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主任”制:
组 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永华,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毅雄
副组长:卢向清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曾 轶 班子成员、总工程师
肖建荣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基本建设股、计划统计股、公路管理股、农村公路建设股、政策法规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基本建设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等职责。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2018年至今纳入县局监管范围所有必须招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治重点内容有:
(一)建设单位未按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而规避招标或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问题。
(二)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公示的问题。
(三)未按有关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四)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的问题。
(五)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对投诉举报不处理的问题。
(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等违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印发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班;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0月)。局属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对2018年以来实施交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施工等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集中整治,坚持边查边改边完善的原则,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暂未造成既成事实的,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已造成既成事实、无法做实质性修正的,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可控、有效的措施,避免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局属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局工作专班办公室,接受市交通运输局、县专治办考核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和上级有关重要精神,加强对我县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通建设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不遗余力推进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做好部署安排和统筹谋划,切实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局纪检组承担监督检查和督促推动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纪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检查核查,深挖细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干部,严查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严查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评标专家。
(四)加强标后监管。落实标后管理、监督工作责任。招标(采购)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全面开展招标投标项目标后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项目招标(采购)人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对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到位率考核制度,强化对监理单位、中标单位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查处力度,突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五)落实履责监督。县局将开展定期调度和随机督查,对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并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在7月份前上报联络员和自查自纠情况,自7月份开始,在每月24日前按月上报项目招投标情况表和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
联系人:赵康,电话:13517378200,邮箱:77808094@qq.com。
桃江县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投诉电话:0737-888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