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县殡仪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索引号:tjxsthjj/2021-1481600 |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1-11-12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sthjj/2021-148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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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
| 发文日期 | 2021-11-12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桃江县殡仪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413400
联系电话:0737-878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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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殡仪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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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桃江县浮邱山乡水口山村水口山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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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桃江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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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凯星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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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桃江县浮邱山乡水口山村水口山组,规划用地面积52110平方米(78.1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3364平方米,按年火化遗体 10000 具的Ⅱ类殡仪馆规模进行建设,新建主礼楼(含12个悼念厅、2个大厅、4个中厅、6个小厅)、综合楼(含餐厅、住宿区、办公区)、火化间、遗体处理室、骨灰楼、设备用房以及道路、停车场、水、电、消防、环保、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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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有扬尘、装修废气、施工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加强对施工现场围挡和洒水,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用于洒水抑尘。加强运输管理,及时清运施工垃圾。 2、大气污染防治:火化产生的废气经二次燃烧室+急冷塔+脱硫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高效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祭品焚烧的废气经急冷塔+脱硫脱硫脱酸塔+高效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3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再经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确保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外排。 3、严格实施水资源保护,实行雨污分流,馆区初期雨水和遗体清洁废水一起由紫外线消毒+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 4、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除尘灰、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炉渣、污泥、脱硫脱酸塔过滤出来的沉淀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由有处理餐厨垃圾资质单位的处理。 5、优化馆区平面布局,设置围墙,加强场区绿化,采取对火化机、焚烧和风机减震、隔声、消声措施,禁燃放鞭炮和汽车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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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结论 |
桃江县殡仪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当地环境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完善好本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