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关于桃江县金顺建筑材料厂年产20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索引号:tjxsthjj/2021-1472735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1-10-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sthjj/2021-1472735
发布机构 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10-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桃江县金顺建筑材料厂年产20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413400

联系电话:0737-8788819

项目名称

桃江县金顺建筑材料厂年产20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松树山村民组

建设单位

桃江县金顺建筑材料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松树山村民组(原桃江县灰山港镇金沙新型建筑材料厂的场地),占地20000平方米,建设一栋一层全封闭式生产车间,一栋一层原料仓库、一栋一层办公生活用房以及其它公用辅助工程,利用原有供水、供电、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以石灰石、页岩、河卵石、建筑垃圾等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按照《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采取分段作业和择时施工,对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或者围墙,对裸露场地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洒水喷淋,密封散装物料,及时回填土石方,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对施工车辆进行清洗,收集清洗水,硬化道路及堆料场,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定期对防治污染的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全封闭厂房、封闭原料堆场、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筒仓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对各产尘点和厂内运输道路的洒水,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中特别限值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采取油烟净化设备处理食堂油烟,确保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3、废水的影响与防治:严格实施水资源保护,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和各种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

4、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对生产设备的隔声、减震和日常维护,加强出入车辆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收集的粉尘、废砖、沉渣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及润滑油废弃包装桶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灰山港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局合理。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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