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拟对桃江县鑫达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吨竹炭建设项目环评作出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tjxsthjj/2020-1185544 |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0-04-2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sthjj/2020-1185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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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联系地址:桃江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3400
联系电话:0737-87888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桃江县鑫达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吨竹炭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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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桃江县桃花江镇道关山村刘家垅组(东经112°12'45",北纬28°33'58") |
建设单位 |
桃江县鑫达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800平方米,于2017年5月建成了占地面积各为2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管理用房、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安装了两条生产线(各两个炭化炉),配套建成了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冷凝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废气: 采用两套“冷凝法+静电袋式除尘器”处理炭化废气,确保PM10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干燥炉、窑类二级标准和SO2及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再通过6米(排放速率需采用外推法并严格50%时)高的排气筒排放。采取钢架棚、篷布覆盖、加强洒水来降低无组织颗粒物的产生,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的无组织排放限值。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和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 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来综合利用固体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冷凝废液(包括竹焦油),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及时回收不合格产品和清运生活垃圾。 |
环评结论 |
本项目符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局合理。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