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tjxsthjj/2022-1674338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2-09-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1年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职责

(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 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 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 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

(八)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 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

二、机构情况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法规与宣传教育股、人事与财务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正科级行政机构的独立核算单位 ,包含局机关和二个二级机构(分别为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总计90人,其中行政人员8名,非参公的事业人员82名,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共26名。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14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034.39万元,占整体支出的90.7%,项目支出为106.28万元,占整体支出的9.3%。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880.3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14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7万元,资本性支出为4.62万元。

 

 

功能科目(基本支出)

金额(万元)

占总支出的比例%

资金性质

金额(万元)

占总支出的比例%

工资福利支出

880.36

77.2%

基本支出

1034.39

90.7%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72

13%

项目支出

106.28

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

0.15%

 

 

 

资本性支出

4.62

0.4%

 

 

 

合计

1140.67

 

合计

1140.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140.6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为106.28万元,占整体支出的9.3%。

 

功能科目(项目支出)

金额(万元)

占总支出的比例%

资金性质

金额(万元)

占总支出的比例%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支出

1034.39

90.7%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28

9.3%

项目支出

106.28

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资本性支出

 

 

 

 

 

合计

106.28

 

合计

1140.6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97.1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为90.7万元,占总体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9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万元,占总体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年度整体支出绩效个性指标具体如下:

1.加强水质污染防治,考核断面水质确保达到或优于III类;辖区省控考核断面水质△CWQ≤I0。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重污染天数与小于或者等于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任务1000台。

3.助推区域生态环境指标优化。

4.完成主要水污染物减排任务,考核断面水质确保达到或优于III类;完成大气污染物削减排放目标,重污染天数与小于或者等于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

5.完成年度非税罚没收入征收目标150万。

6.群众对区域内污染防治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坚持多管齐下,稳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成立桃江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度与落实;成立桃江县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做好蓝天保卫战六大专项行动,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县蓝天办每天开展蓝天保卫战巡查,共计巡查410次,发现问题670个,交办68次,指导整改各类问题600余个。二是严格执法办案,在巡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现场交办,责令立行立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代行整改,整改费用在合同文明施工费中列支。至今罚款20余万元,下发整改通知52份,暂扣违规违法车辆17台。三是按时完成益阳万维竹业有限公司等3家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和桃江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工业窑炉治理任务。

2.坚持突出重点,大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我县72个千人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已完成划分技术报告并于9月18日获得市政府批复;完成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源一报告”,建全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档案;完成122个饮用水源地《益阳市桃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开展14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常规监测,全面掌握水环境质量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5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二是积极申报并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到桃江县第三批洞庭湖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480万元、“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和桃花江干流(石牛江段)河道疏浚与水生态修复项目1500万元,各项目现正在稳步推进;完成“孟溪(桃花江水库上游支流)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桃江县獭溪河(又名桃花江)上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并已验收合格;桃江县碧螺港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成功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计划申报资金3009.48万元。三是认真推进河长制工作。配合河长办完成7条河流“一河一策”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以及对资江(桃江段)的全面巡查任务,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16506人次,县级河长累计交办问题22个,立案查处办结涉河案件5起。督促三堂街镇人民政府完成竹码头入河排污口的封堵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有序推进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建设。

3.坚持分类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巩固石煤矿山整治和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成果,切实强化石煤矿山和涉锑治理后续管理,全面排查矿涌水,制定石煤矿山矿涌水整治工程治理方案,全力推进矿涌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工程进度。加强135洞、张万波屋后矿涌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当资江锑浓度异常应急事件,确保资江流域桃江段锑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开展涉镉排查、食品和粮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耕地严格管控区周边和粮食超标区周边涉镉污染源排查,以粮食中镉超标区域所在行政村和耕地土壤超标点位为中心,排查方圆5公里范围内所有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三是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管理,指导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对4家重点土壤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并组织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共查找37个问题,已逐一督促整改完毕。四是完成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局的工作成绩得到市级主管部门肯定。五是完成30家企业的危险废物排查核查工作,帮扶10家企业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组织对23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六是开展危险废物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涉铊等重金属企业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七是对全县6家尾矿库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尾矿库制定整改方案并同时督促整改。八是配合开展地下水调查,积极申报涉镉、锑污染矿涌水治理项目。

4.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落实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召开7次县生环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先后出台《2021年桃江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桃江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桃江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二是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我县“夏季攻势”任务共10大类116项,其中省定任务涉及6大类30项,市定任务涉及4大类86项,均已全部按时完成整治与销号。三是全力攻坚2020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桃江县竹木胶板制造加工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桃江县2021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方案,全面开展竹木胶板制造业、畜禽养殖污染、建材行业、砖瓦窑企业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方面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上5个反馈问题均已按时完成整改和验收销号。四是切实解决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转办信访件3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共对8家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共计罚款56.73万元。确保达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

5.强化环境监管,坚持依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根据《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管理要求,对我县8家重点污染源、82家一般污染源进行监管,制定2个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08家次。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37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份,共计罚款24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人。三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案件3件,共计索赔金额32.0329万元,目前均已履行赔偿到位。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件286件。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我县10家重点企业、79家一般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摸排桃江县经济开发区、灰山港工业集中区园区内的环境安全风险底数,并督促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检查企业117家次,发现隐患21处,确保危险废物领域的安全。六是强化核与辐射工作。定期巡查原桃江县冶金厂和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废渣,加强对全县24家射线装置和2家涉放射源单位的监管,要求企业做好相关台账,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6.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深入乡镇开展“送法下乡”和“三下乡”活动,认真组织“6.5”环境日主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邀请专业人士培训环保志愿服务分队。积极投稿宣传报道,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共发表信息51条,其中省级5条,市级38条。微信转发相关正面宣传题材500余条。二是切实提升法制工作能力,组织审查各类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37起,开展3次专项培训活动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组织全局干职工通过普法考试和学习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三是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县域内应完成发证管理的固定污染源90个现已全部发证,应当登记管理的固定污染源1025个已全部登记。四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改革,环境影响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80%。五是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全年审批办结39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市级审批22个,县级审批17个),否决5个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建设项目申报,指导业主网上备案登记53个。

7.勤勤恳恳坚守平凡岗位,兢兢业业做好监测工作。一是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得到巩固。在认真抓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监测的同时,加大全县重点流域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工作力度;二是监督性监测工作有新的突破。对全县重点企业按污染源的排污量及类型、毒性危害程度、所处地理位置、特征污染物、守法情况、信访投诉、信用评价等级等,按规定频次和项目认真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及时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和资料,处理相关投诉和信访问题,促进了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全力推进和配合重点治理项目监测。特别是对松木塘石煤矿治理项目、资江流域涉锑治理项目等认真开展相关监测,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现有监测仪器设备作用,稳步提升监测能力,强化建设监测队伍。

8.认真完成环境统计、自行监测、信用评价、清洁生产、排污权交易和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完成92家企业2020年环境统计年报填报、数据统计分析与审核工作和2021年前三季度环境季报工作。二是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目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共享平台自行监测发布率达到80%以上,高于省市目标要求。三是做好92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导47家企业上传相关风险企业和不良企业整改材料。四是指导湖南口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益阳市东方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五是调剂和帮助8家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36.74万元。六是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现已引进湖南壹诺尚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灰山港镇工业集中区西部片区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复配4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三)当前我县的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1-11月,全县优良天数为329天,优良率为98.5%,空气综合指数2.55;PM2.5、PM10月平均浓度分别为24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无重污染天气。1-11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90个县(市)排名第14位,全市排名第2位,同比2020年改善率排名全省第7名。

2.水环境质量方面。1-11月资江干流断面达Ⅱ类,桃江县一水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9~10月份我县资江流域受上游娄底段锑异常的影响,桃江一水厂9~10月份锑指标超过标准,其余月份均达标。

3.土壤环境质量方面。通过强力攻坚,我县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一是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当中绩效目标意识不够,二是预算执行过程当中存在有开支政策依据但无预算安排的支出;三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利用欠充分。

(二)预算控制工作有待加强

预算控制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三)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预算不足

公用经费预算资金不够充足,不能完全满足环保行政运行的工作需要。

(四)不可预计的专项资金需求不能及时安排预算

部分环保专项工作,在上年编制预算之前不能充分预计,因而没有列入预算,当环保专项工作开展急需使用资金时,因没有纳入预算难以获得专项拨款,致使项目实施受阻。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

(三)提高认识,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单位全体干职工要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到每一笔费用支出当中,科学合理地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二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是科学调度,厉行节约;

(四)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控制意识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结合上年度预决算收支情况和预算年度可以预计的收支情况进行科学、合理预算,尽可能保证预算年度内预算收支应编尽编。全面、科学地编制好年度部门预算是严格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控制工作的前提。

增强预算管理的执行力。杜绝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上的的随意性。

(五)增加公用经费的预算额度,确保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不挤占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编制数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99 

90 

91%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调整预算数

支出总额

7156.41

1139.94

10896.02

10896.02

基本支出

1008.43

1031.73

1402.58 

1402.58

    其中:公用经费

59.37

 

226.61

336.23

336.23

项目支出

6147.98

108.21

9493.44

9493.44

   其中:1、运行维护经费

373.3

 

578.77

578.77

2、专项资金

水污染防治支出

1857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1843.5

1843.5

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190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3727.68

 

1529.57

1529.57

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560

560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支出

 

 

4981.6

4981.6

三公经费

22.73

31.75

17.03

17.03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13.44

8

7.9

7.9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13.44

8

7.9

7.9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9.29

23.75 

9.13

9.13

政府采购金额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1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运行呢维护经费”填报项目支出中用于人员类和公用运转类的支出。

填表人:郑慧敏   填报日期:202248   联系电话: 15111219676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部门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39.94

10896.02

10896.02

10

100%

10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140.67

其中:基本支出:1402.58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9493.44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0

 

其他资金:9755.35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完成年度非税罚没收入征收目标。

 基本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任务

1000

1000

6

6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

达到84%

达到84%

6.5

6.5

 

 

 

 

 

 

 

质量指标

考核断面水质

III

III

6.5

6.5

 

辖区省控考核断面水质

CWQI0

CWQI0

6

6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期限

12个月

12个月

12.5

12.5

 

 

 

 

 

 

 

 

 

 

 

 

 

成本指标

基本支出

1031.73

1402.58

6

5

工资福利和收入支出的增加

项目支出

108.21

9493.44

6.5

5

加大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非税罚没收入

150

150

10

10

 

 

 

 

 

 

 

 

 

 

 

 

 

社会效

益指标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提高

良好

10

9

 

 

 

 

 

 

 

 

 

 

 

 

 

生态效

益指标

大气、水质、土壤质量指标提升

5%

5%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污染总量减少

10

9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区域内污染防治工作的满意度

95%

96%

10

10

 

 

 

 

 

 

 

 

 

 

 

 

 

总分

100

94.5 

 

填表人:郑慧敏    填报日期:202248   联系电话:15111219676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县生态环境局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