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环发〔2020〕06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关于下发《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 知
各股室、站、队:
为贯彻落实《益阳市纪委关于印发<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订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0年6月9日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益阳市纪委关于印发<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洞庭清波”挂牌督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整治进度,如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3月-4月)
1、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梳理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和存量问题,摸清底数、汇编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2、出台实施方案。对照省、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挂牌督办的问题清单对标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桃江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4月-5月)
对照省纪委《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纪委《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进行自查,形成报告,重点是2018年度、2019年度落实生态环境制度规定情况、使用环保资金的情况、整改重点问题的情况,并根据已汇编的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股室和分管领导,制定整改措施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点面结合有序加快整改。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台账于5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迎接省、市级纪委专项督查(5月-8月)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督查工作动员、协调落实、情况汇报、资料备查等迎检工作。5月25日-6月24日,迎接县纪委的专项督查;7月-8月,迎接市纪委的专项督查。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
(四)整改落实(9月-10月)
“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每月汇总上报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报告、推动落实。
(五)总结阶段(11月)
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归纳各项问题整改的工作情况,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要收集相关工作资料,制作工作台账;要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
三、 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成立“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桃江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属各相关股室、站、队。办公室设在水生态环境股,协调“洞庭清波”具体工作。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将“洞庭清波”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动问题整改。要按照中央、省环保督查组提出的重点问题和省、市挂牌督办的任务,将工作重点落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上。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进度时间节点的同时,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及时通报督导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及时销号。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台账,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对照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度,行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