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tjxsthjj/2023-1825375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3-02-1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机构职能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以下简称县生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阳市委、桃江县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县生环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花桥路106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人:熊家利     

联系电话:0737-8822535

     真:0737-8822535

电子邮箱:2141521394@qq.com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县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县级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核、审批、呈报全县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转移危险废物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八)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使用的报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运用实施监督管理。

 

(九)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开展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县生态环境局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