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桃江县龙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tjxmzj/2021-1438186 |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1-03-2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mzj/2021-143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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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桃民许民准字〔2021〕4号
桃江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桃江县龙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桃江县龙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于2021年03月0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法人代表人由胡香娥变更为刘艳纯。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03月28日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