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度4-6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tjxmzj/2021-1483053 |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1-04-14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mzj/2021-1483053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发放2021年度4-6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贴的通知
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你乡镇2021年度4-6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请坚持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
二、资金发放后,请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将打卡发放的情况及时反馈局社会事务股。
附:桃江县2021年度4-6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4日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