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度1-3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索引号:tjxmzj/2021-1438123 |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1-01-0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mzj/2021-1438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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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桃民字〔2021〕 1 号
关于发放2021年度1-3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
通 知
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发放你乡(镇)2021年1-3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 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孤儿基本生活费请坚持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
二、资金发放后,请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将打卡发放的情况及时反馈局社会事务股。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1月7日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