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1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tjxmzj/2021-1438153 |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1-08-20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mzj/2021-1438153 |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21-08-2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桃民字〔2021〕95号
关于下拨2021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有效缓解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城乡困难群众以及在桃江都好等养老机构集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的严重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下拨给你乡镇 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精准确定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主要为新冠疫情下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边缘群体;在桃江都好等养老机构集资的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城乡群众。
二是把握救助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原则上实施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特殊情况年度内救助不超两次。
三是规范救助程序。每份救助都要有完整的救助报告,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
四是健全救助档案。要进一步加强对临时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困难对象申请材料、身份证及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走访调查材料、公示材料、审核审批材料等,所有纸质文档必须一式两份存档(一份交县局,一份存乡镇)。
五是及时录入救助系统。要及时将临时救助情况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2021年临时救助及时录入系统,实现临时救助信息化管理。
附件:桃江县2021年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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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