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1年4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tjxmzj/2021-1482751 |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1-04-20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mzj/2021-1482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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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下拨2021年4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牛 田 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上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1年4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3 人资金8740元,其中一档 人 元,二档 人 元,三档 人 元(按当年城市低保标准580元/月补差分档救助,一档400元/月,二档380元/月,三档360元/月)。
请你乡(镇)接此通知后,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根据县局审批名册,按要求及时将保障资金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
附件:2021年4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乡镇)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