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审改办发〔2023〕15号
桃江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桃江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8号) 和《湖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现将《桃江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以下简称《清单》) 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未列入清单的原则上不得在行政审批中提出要求或委托开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需新设的,必须依照程序报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县审改办) 纳入清单管理。
二、实行动态管理
凡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需要对涉及《清单》中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由对应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审改办按照程序更新发布。
三、主动全面公开
各部门按照《清单》,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完成要素填报和发布,并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清单》中本部门有关的所有内容,并开通线上线下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中介监管
各部门要积极引导本行业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并负责做好中介机构资质(资格) 真实性核验、事中事后监管和投诉处理等工作。要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服务时限,指导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桃江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
桃江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