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08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刘造军参加被监督单位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流会

索 引 号:tjxtjj/2021-1424212 发布机构:桃江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1-07-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今年上半年,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办案不多,信访少,这说明各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已入心入脑,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如何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桃江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造军在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的被监督单位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流会上说到。

 


近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管责任人、联络员召开半年度工作交流会。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围绕本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段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交流,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上半年监督执纪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当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纪检监察组组长胡希月针对下段工作作出了相关提示: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对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搞好查漏补缺。二是进一步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加强廉政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廉政提醒,增强干职工廉政意识,营造廉政氛围,打造“清廉桃江”。三是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对象和重大事项。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与联系。要明晰工作目标,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会上,刘造军从剖析身边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例入手,提醒各被监督单位协管领导要协助党组对加强干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常提醒、常打招呼,要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违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刘造军要求:各被监督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会议、文件及重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及时收集整理并报告落实情况;要对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任务清单;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该邀列的会议应及时邀请,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备;要积极配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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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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