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水利局 关于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益长铁路项目经理部搅拌站、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tjxswj/2021-1424586 发布机构:桃江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1-03-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益长铁路项目经理部搅拌站、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和委托桃江县君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经专家评审修改后的《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益长铁路项目经理部搅拌站、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常益长铁路项目经理部搅拌站、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总用地面积37244平方米,包括搅弃土场1处,搅拌站1处,施工便道80米。弃土场占地面积19393平方米,弃土量约15万立方;搅拌站占地面积17371平方米。

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始施工准备,于2022年3月竣工,建设总工期18个月。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10万元,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553毫米。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本项目区不属于国家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桃江县为湘中低山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资料较详实,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占地面积37244平方米,扰动原地貌及植被面积37244平方米,损毁植被面积29976平方米,预测该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为676.80吨,其中背景流失量为50.79吨,新增流失量为626.01吨,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37244平方米。

四、基本同意土石方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实施土石方挖方总量36414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9504平方米,回填土石方36414立方米,剥离的表土保存于弃土场上游空闲范围内。

五、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取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七、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在项目实施时,应首先在挖填区域外侧布设临时拦挡措施或排水沟,在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沙池,做到雨后定期清理,防止建设过程中流失的水土淤积下游水域和灌排沟渠。

2.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计划。

3.项目开挖土方,特别是后期场区绿化,应按取土工程的先后顺序进行,防止乱堆乱放,造成水土流失。

4.对项目已完成的区域,其裸露地应及时进行绿化和恢复植被。

八、《报告书》概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35.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6.32万元,植物措施30.55万元,临时工程24.91万元,独立费用32.76万元,基本预备费7.4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7244万元。按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列入项目总投资与生产成本并确保到位。

九、项目单位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并配合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3.项目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的规定和规程,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方案审批机构备案。

4.在法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桃江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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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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