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桃江县石牛江镇、松木塘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函》和委托益阳富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经专家评审修改后的《桃江县沾溪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沾溪右岸桃江县沾溪镇荷叶山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实施《桃江县沾溪镇排水专项规划(2016-2030年)》与《桃江县沾溪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年)》及现实发展的需要。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满足工程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的建设。
二、报告编制符合《长江水利委员会涉水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长总工〔2018〕275号)要求,同意报告中防洪水文计算、河道演变分析、洪水影响综合评价、工程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三、工程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洪水期,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开挖土方及弃渣应严格控制,避免排入河道,影响行洪安全。
四、工程施工中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方案实施情况,接受并配合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工程竣工后,须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桃江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