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交通运输领域
“打非治违、治超治限、顽瘴痼疾、安全生产”等综合执法整治方案
为持续保持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治超治限、顽瘴痼疾、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治超治限、顽瘴痼疾、安全生产等综合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
二、整治区域
全县区域范围内。
三、组织机构
(一)现场指挥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卫锋同志负责,彭红兵同志协助。执法人员:陈海忠、张璞、徐建秋、胡宇晖、刘治平,另外从各中队抽取5-8名执法人员(待定)。执法车辆:执法大队2台,从各执法中队抽调2台(待定)。
(二)信访维稳、案件处理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卫锋同志负责,姜林同志协助。
(三)综合信息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兆书同志负责,夏建民、符杰同志协助。
(四)后勤保障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装备股长肖艳红同志负责,王美妮同志协助。
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专项整治经费3万元,由执法大队统一安排,主要用于车辆加油,执法人员下乡差旅、加班生活保障及处置突发性事件。
(二)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确保重点源头企业与治超信息平台联网率达100%,新增15万吨以下货运源头企业联网3家。
(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和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
(五)客运站、旅(游)客集散地等重点人员集中场所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非法违规营运行为。
(六)农村客运车辆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 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
(九)公路工程质量。查处交通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建,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交通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监管整改指令、抗拒安全监管执法等行为。
(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严肃查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行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运输船舶超限超载、安全条件不具备等违法行为。强化对船舶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长期脱管、“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及作业、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1.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做到“四个坚持四个严禁”。即:坚持严格执法,严禁贪赃枉法;坚持公正执法,严禁执法犯法;坚持按程序执法,严禁违规违纪操作;坚持文明执法,严禁野蛮执法。
2.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安全、行政执法督查机制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责令限期解决。
3.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扩大社会宣传面,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运用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非法违法运营的危害性、典型案例和风险防范知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法运营车辆。完善监督举报处置机制,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联系群众渠道,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运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