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桃江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索引号:tjxjtj/2022-1599097 发布机构: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2-06-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jtj/2022-1599097
发布机构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6-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2022年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一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守法意识,压减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二)健全道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等机制,健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守法意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及农村宣传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压减道路交通事故。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力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较去年下降20%。

二、工作步骤

(一)摸排建档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各单位对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本行业、本辖区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路段、车辆、人员,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间。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各单位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根据摸排结果,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系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推动与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面治理管控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整治重点风险路段

1.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重要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严格管控重点企业

3.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严实管理重点车辆

4.强化非法违法治理。严禁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严管“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严厉查处重点违法

6.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依托科技手段强化源头管控。引导规模以上货运源头企业进一步完善超限超载技防设备,让超限超载可视可控;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快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投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力度,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聚焦重点驾驶人管理

9.紧盯“两客一危一”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理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吸毒和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高危风险驾驶人,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依规注销从业资格证。(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全面开展宣传教育

10.加强宣传,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媒体动态报道等形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五进”宣讲活动,提升群众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意识;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国省道、县乡道以及主要交叉路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牌,同时各单位加大本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学习,提升管理水平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促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 局长方银飞任组长,副局长吴国光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股,局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与推进资料汇总上报。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保障,有序推进各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相关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将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点促面,点面结合,确保工作不断不乱、相互促进融合。各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并落实见效。各单位、企业要建立整治工作进度表,动态掌握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要针对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工作,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题攻坚、借鉴典型经验等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局整治办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整治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重点督办,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健全长效机制。单位要针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判分析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梳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加以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为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责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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