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禁燃禁放烟花鞭炮工作成效显著

索 引 号:tjxsthjj/2024-1901283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4-02-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禁燃禁放烟花鞭炮工作成效显著

 

2024年春节期间,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安全,桃江县多措并举县城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显著成效。

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2月8日至24日,桃江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8 ,相比去年同期降低28.09 %。PM2.5平均浓度45 微克/立方米,相比去年同期降低 30.77%;优良率 82.4%,与去年同期比上升7.71%。

一、狠抓组织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在春节及元宵前夕,发布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桃政通【2024】3号),召开了全县“禁燃”工作会,出台了《桃江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24年春节期间整治行动方案》《桃江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春节期间巡查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禁放区外乡镇(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春节、元宵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牵头单位责任,组织其他责任单位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实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良好态势。 

图为桃江县召开“禁放”工作大会现场

二、狠抓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县创建办下发的桃江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方案》,以禁放宣传工作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发动,利用宣传单、流动宣传车、微信转发、电视广播等宣传方式,全面营造禁放浓厚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媒介,及时发布禁放工作相关资讯,指导学校、小区物业、社会单位联动开展禁放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受众面,以密集型、全覆盖的宣传方式让辖区广大群众熟视、熟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图为桃江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禁放宣传

三、狠抓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由县督察室、县蓝天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社区(村)、小区督查禁放工作,查看值班、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大年三十和元宵节晚上,副县长李智敏等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厅全程视频调度禁放工作落实情况。

图为副县长李智敏在指挥中心全程调度禁放工作

春节、元宵节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381台,执法人员966人次,劝阻燃放512起,查封非法经营6处,劝退17处,签订停止经营保证书17份,暂扣烟花爆竹895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8起,罚款5人。

通过科学的管控和合理的引导,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桃江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渐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确保禁燃禁放取得实效长效。

 (通讯员:桃江县蓝天办  文 萍 、 贺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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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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