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发布桃花江水库农业灌溉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
| 索引号:tjxfzhggj/2020-1308689 | 发布机构: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2020-12-09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fzhggj/2020-130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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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充分发挥桃花江灌区的正常效用,确保灌区粮食生产安全,原桃江县物价局于2015年6月制定了《关于重新核准桃花江水库农业灌溉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桃价字﹝2015﹞22号),现根据《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水利局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湖南省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益发改价商﹝2020﹞4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对原物价局制定的桃花江水库农业灌溉供水收费标准在不作调整的基础上予以重新公布,桃花江灌区水费现行收费标准:桃花江水库灌区按受益面积,自流灌溉每亩每年为16.70元,提灌每亩每年为8.35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书面建议和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发改局。
联系人:刘明利 联系电话:0737-8203863
邮箱:846972707@qq.com
附:意见反馈表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9日
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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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关于重新发布桃花江水库农业灌溉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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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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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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