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桃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众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本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各股(室)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审计机构职能
2.审计法规规章
3.审计规划纲要
4.工作动态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桃江县审计局政务公开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必须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方式申请获取。
(一)申请获取信息的受理机构
本单位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咨询电话:07372691838
通信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北路188号
邮政编码:4134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获取信息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按照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桃江县审计局办公室送交《申请表》。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本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工作机构公开的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需要收取工本费的信息,可向申请人收取成本费用,成本费用参照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由局办公室财务股出具票据。
桃江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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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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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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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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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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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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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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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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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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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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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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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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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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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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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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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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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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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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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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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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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