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桃政公办发〔2023〕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桃江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内部财务管理和收支有关情况、教育信息等1835条,其中,县以上主流媒体上稿1680篇,央媒上稿98篇、省媒300篇,桃江县人民政府网155条,其他媒体1127条;桃江县人民政府网政府工作机构信息(县教育局)155条:教育机构概况50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10条,财政资金信息36条,引用上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条,公共服务信息49条。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符合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内容还较单一,主要是信息类信息,文件类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今后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进一步扩宽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有关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部分股室、部门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的质量不高,不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打破常规思维,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的维护不及时,加强巡网力度,及时掌握信息公开情况,力求及时更新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