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全面依法治国历次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的《中共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民宗工作法治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现将县民宗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充分履行职责。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安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了县民宗局全面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法治专干,落实措施,明确到人,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制定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机关干部法治培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抓实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的能力。四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机关干职工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五是建立健全机制。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了本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为单位提供服务。
三、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成权力清单梳理。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成了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了公布,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5处县级示范场所和35处创建场所已通过验收,对列入年度创建范围不达标的,已进行重新整改。排查处置消防安全问题8个、宗教用房C级以上危房3处,协调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信访件11起。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五有、七要、三个一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组织五轮专项督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11处,确保了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目前,县民宗局共有执法人员4名,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加强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模式
一是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实施“四个纳入”。县委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作为9月份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县委组织部分别在5月份、11月份全县基层党组织中,以宣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县委党校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已进两期主体班;在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对象、农村党员冬春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40余场次。二是引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四史”教育。将“四史”作为“五进五好”重要内容,在县伊协代表会上,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五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是深入群众开展宣传。结合党员干部“五个到户”、“农村法治宣传月”、“6.16安全生产宣传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五、排查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矛盾纠纷问题台账,定时定人定责,对相关问题积极协调处置。指导各乡镇扎实做好辖区地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事件,年内未发生重大矛盾纠纷。二是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动态摸排全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组织举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专题培训班3期,及时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就学就业等问题。
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