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9 08:51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制定背景

2018年8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2018〕31号),对经济发达镇(灰山港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10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19〕55号),在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再一次做出了统筹安排。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为切实解决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乡镇“没权管”“不会管”的问题,在充分考虑乡镇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我局拟制了《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2018〕31号)

(二)《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19〕55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湘办〔2018〕31号、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编办、司法局、政务中心从3月3日至4月26日,向全县50个具有行政管理权力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15个乡镇下发了关于对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调研通知,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的形式,汇总了需要下放的事项,共248项。

我局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实施《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拟制。所有上报事项均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签字确认,各单位法律顾问或法制股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在各单位报送后,我局经过梳理比对,又反复召集所涉单位法制股、业务股室负责人开会研究,经过多轮修订,最终拟制了《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单》《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并经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目录》确定了各职能部门适宜下放(前移)至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并就下放与承接委托协议、下放事项工作方案、管理要求、运作流程、实施期限、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同时对所赋权事项的职权类型、事项名称、赋权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并对事项办理培训、管理、监督、问责提出了要求。汇总了目前乡镇急需承接、部门适宜下放的事项,共248项。其中:行政许可49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152项、监督检查3项、其它行政行为28项。其中适用于灰山港镇、武潭镇以外的乡镇事项188项,适用于武潭镇事项189项、适用于灰山港镇事项243项、灰山港税务所3项、灰山港市监所2项。所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赋权、委托下放和服务前移的方式。《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制定,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制定,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