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 通知

索 引 号:tjxrmzfbgs/2020-1189001 文号:桃政发〔2020〕6号 统一登记号:TJDR-2020-00002 签署日期:2020-05-25 发文日期:2020-05-29 信息时效期:2025-05-25 所属机构: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TJDR-2020-00002

 

 

 

 

 

  

桃政发〔20206

 

 

桃江县人民政府

于公布《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桃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乡镇权力运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精神,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公布《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对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履责要求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适用于全县15个乡镇,116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监督检查14项、其他类75项。乡镇权责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实际运转情况,经年度效能评估后按权责法定、权责一致原则予以调整,严禁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

二、《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为县发改局等23个部门下放至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248项。其中:行政许可49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152项、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行为28项。其中适用于灰山港镇、武潭镇以外的乡镇事项188项,适用于武潭镇事项189项、适用于灰山港镇事项243项、灰山港税务所3项、灰山港市监所2项。所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赋权、委托下放和服务前移的方式由各乡镇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不含跨区域管理权限。

三、有关要求

(一)委托下放部门要在6月底前与各乡镇分别签订行政权力下放与承接委托协议,制定下放事项工作方案,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管理要求、运作流程、实施期限、法律责任;刻制在受委托范围内与各县级职能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执法专用章,授予各乡镇办理下放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时使用;认真落实向乡镇下放权限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和业务指导,协助做好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确保下放事项办理质量。

(二)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制定承接事项管理办法,配套相关制度,积极推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确保承接权限无缝衔接、规范运行。承接事项管理办法,要在615日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受委托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负责,因赋权事项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具体法律事务,由各乡镇负责举证、答复,乡镇和委托部门一起出庭应诉;因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发生的行政赔偿,由各乡镇财政负担。设定审批执法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0831日。在已赋权行政区域内,相关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到县级行政机关办理的,县级行政机关应当受理,并主动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权限下放事宜,确保过渡期内赋权事项顺利办理。

(三)下放权限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各乡镇要做好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做到应知尽知。

(四)要创新监管手段,做好对下放权限的监督管理。赋予事项的绩效考核纳入到被授权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健全赋权事项责任追究制度,对下放不彻底、变相回收、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对滥用行政权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县直有关部门要将下放事项目录和有关要求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加强监督、备案、业务指导和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要明确专人与乡镇人民政府搞好对接。同时要加强对下放事项的监督管理和备案工作,防止监管缺位。

(五)本通知未明确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事宜,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六)《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向乡镇简政放权工作的通知》(桃政发〔2015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 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0525日    


附件1

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6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1

行政许可类

5项)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2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审批

3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审批

4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5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6

行政处罚类

5项)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7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8

受委托开展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9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10

对食品摊贩违法行为的处罚

11

行政给付类

3项)

受委托发放种苗造林补助费

12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审核、管理和给付

13

高龄补贴的审核、管理和给付

14

行政强制类

8项)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15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16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17

采取分洪、滞洪措施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18

行政强制类

8项)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19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措施

20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21

为应对突发事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22

行政确认类

3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3

村(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

24

特困人员认定和救助供养待遇审核及监督管理

25

行政裁决类

3项)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26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2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处理

28

监督检查类

14项)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29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非法生产经营查处和事故处置

31

乡镇财政资金预算管理

32

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33

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

34

对村(居)民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破坏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的检查监督

35

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的检查监督

36

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的审核监督

37

村(居)务公开的组织监督检查

38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9

监督检查类

14项)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40

对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41

安全监督和特大事故防范

42

其他类

75项)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审核

4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44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及公布

45

村庄集体土地上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初审

46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47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48

农村承包地调整方案的批准

49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50

农村村民住宅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预审核

51

组织实施土地(不含农田建设)整理

5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初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53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或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初审

54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初审

5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续保

56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57

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进行初审

58

惠农补贴数据采集及公示

59

其他类

75项)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初审

6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61

非本地户籍的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责任

62

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

63

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的申请受理和初审

64

孤儿保障对象审核

65

设立儿童督导员

66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查验核实和终止保障资格

67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68

未成年人保护

69

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70

老年人权益保障

71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72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73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74

本乡镇(街道)户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安置

75

生育服务登记

76

兵役登记

77

对已登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初步审查、政治审查

78

未达到登记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

79

殡葬管理

80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81

其他类

75项)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82

家庭农场认定初审

83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84

对畜禽水产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85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86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87

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及扑救

88

矿产资源保护

89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90

防汛准备和汛前检查

91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92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93

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94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准备

95

调用征用应急救援物资的归还与补偿

96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并及时处理和报告

97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98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99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100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发布

101

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组织应急演练

102

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

103

其他类

75项)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和河道管理

104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

105

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加强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监管,加强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

106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107

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108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109

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

110

信访事项受理

111

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协助及矛盾纠纷调解

112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113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

114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纠纷的协助调解处理

115

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116

捕杀狂犬、野犬


附件2

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248项)

序号

赋权部门

赋权事项

事项名称

赋权方式

承接部门

直接赋权

委托下放

服务前移

一、行政许可类(49

1

县发改局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仅限于灰山港镇

2

县发改局

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仅限于灰山港镇

3

县教育局

权限内民办学校审批

权限内民办学校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4

县科工局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

 

 

仅限于灰山港镇

5

县科工局

县级权限内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初审

县级权限内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初审

 

 

仅限于灰山港镇

6

县科工局

企业申报政府补贴、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报告初审

企业申报政府补贴、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报告初审

 

 

仅限于灰山港镇

7

县财政局

国有资产转让审批(账面原值200万元以内)

国有资产转让审批(账面原值200万元以内)

 

 

仅限于灰山港镇

8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仅限于灰山港镇

9

县城管执法局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各乡镇

10

县城管执法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和运输车辆核准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11

县城管执法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和运输车辆核准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仅限于灰山港镇

12

县城管执法局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13

县城管执法局

涉城市道路、管线、杆线建设(含临时占用、挖掘)审批

涉城市道路、管线、杆线建设(含临时占用、挖掘)审批

 

 

各乡镇

14

县城管执法局

临时占地、挖掘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临时占地、挖掘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各乡镇

15

县城管执法局

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各乡镇

16

县住建局

私人建房施工许可

私人建房施工许可

 

 

各乡镇

17

县住建局

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停止供水审批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18

县住建局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

 

 

各乡镇

19

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20

县卫生健康局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21

县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15立方米以下)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15立方米以下)

 

 

各乡镇

22

县林业局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各乡镇

23

县市监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各乡镇
市监所

24

县市监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灰山港市监所

25

县市监局

企业核准登记

企业核准登记

 

 

灰山港市监所

26

县市监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各乡镇
市监所

27

县市监局

食品经营许可(个体)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

 

 

各乡镇
市监所

28

县自然资源局

规划许可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29

县自然资源局

规划许可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30

县自然资源局

规划许可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

 

 

各乡镇

31

县自然资源局

规划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各乡镇

32

县人社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33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核发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核发

 

 

仅限于灰山港镇

34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35

县水利局

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

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36

县水利局

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

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37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

 

 

仅限于灰山港镇

38

县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39

县农业农村局

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

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仅限于灰山港镇

40

县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照核发、年度安全技术检验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仅限于灰山港镇

41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维修经营、农机配件销售资格证和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农机维修经营、农机配件销售资格证和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仅限于灰山港镇

42

县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仅限于灰山港镇

43

县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仅限于灰山港镇

44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仅限于灰山港镇

45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仅限于灰山港镇

46

县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仅限于灰山港镇

47

县文旅广体局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营业性演出审批

 

 

各乡镇

48

县新闻出版局

设立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许可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49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初审权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各乡镇

二、行政处罚类(153

50

县自然资源局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各乡镇

51

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处罚

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处罚

 

 

各乡镇

52

县自然资源局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各乡镇

53

县自然资源局

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各乡镇

54

县自然资源局

拒不交还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拒不交还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各乡镇

55

县自然资源局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未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处罚

 

 

各乡镇

56

县自然资源局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处罚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57

县自然资源局

临时占用耕地期满1年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土地使用者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后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各乡镇

58

县自然资源局

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各乡镇

59

县自然资源局

重建、扩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重建、扩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各乡镇

60

县自然资源局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各乡镇

61

县自然资源局

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对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各乡镇

62

县自然资源局

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及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

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及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63

县自然资源局

临时建设违法的处罚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各乡镇

64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或者未依法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各乡镇

65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各乡镇

66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各乡镇

67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各乡镇

68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各乡镇

69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各乡镇

70

县自然资源局

未按照临时建设规划审批手续的规定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各乡镇

71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各乡镇

72

县农业农村局

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耕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

应当剥离可能遭到破坏的耕作层土壤,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耕作层土壤恢复利用的处罚

 

 

各乡镇

73

县农业农村局

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耕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

耕地占用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的要求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处罚

 

 

各乡镇

74

县农业农村局

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耕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

单位或者个人破坏、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设施、永久性标志的处罚

 

 

各乡镇

75

县农业农村局

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焚烧的监管执法

秸秆焚烧监督管理;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各乡镇

76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服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各乡镇

77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处罚

 

 

各乡镇

78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各乡镇

79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符合要求的的处罚

 

 

各乡镇

80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处罚

 

 

各乡镇

81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的处罚

 

 

各乡镇

82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各乡镇

83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各乡镇

84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85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各乡镇

86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处罚,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处罚,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各乡镇

87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各乡镇

88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处罚

 

 

各乡镇

89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各乡镇

90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91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处罚,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处罚,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处罚

 

 

各乡镇

92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各乡镇

93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

 

 

各乡镇

94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各乡镇

95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各乡镇

96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97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处罚

 

 

各乡镇

98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

 

 

各乡镇

99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100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

 

 

各乡镇

101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处罚,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处罚,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各乡镇

102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各乡镇

103

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含畜禽水产品)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处罚

 

 

各乡镇

104

县农业农村局

渔船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罚

 

 

各乡镇

105

县农业农村局

渔船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由发放养殖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处罚

 

 

各乡镇

106

县农业农村局

渔船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处罚

 

 

各乡镇

107

县农业农村局

渔船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108

县农业农村局

渔船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未经批准违章载货或载客的处罚

 

 

各乡镇

109

县农业农村局

渔船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处罚

 

 

各乡镇

110

县住建局

燃气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111

县住建局

燃气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燃气经营者未按燃气经营许可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112

县住建局

燃气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的处罚

 

 

各乡镇

113

县住建局

燃气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等的处罚

 

 

各乡镇

114

县住建局

燃气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等的处罚

 

 

各乡镇

115

县住建局

燃气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燃气或销售非法瓶装燃气的处罚

 

 

各乡镇

116

县住建局

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各乡镇

117

县住建局

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各乡镇

118

县住建局

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各乡镇

119

县住建局

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各乡镇

120

县住建局

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各乡镇

121

县住建局

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各乡镇

122

县住建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各乡镇

123

县住建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各乡镇

124

县住建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处罚

 

 

各乡镇

125

县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各乡镇

126

县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各乡镇

127

县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各乡镇

128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29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30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各乡镇

131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各乡镇

132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各乡镇

133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使用单位未履行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各乡镇

134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

 

 

各乡镇

135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未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的处罚

 

 

各乡镇

136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安全职责等的处罚

 

 

各乡镇

137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等的处罚

 

 

各乡镇

138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等的处罚

 

 

各乡镇

139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的处罚

 

 

各乡镇

140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筑施工机械出租单位违反不得出租国家或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施工机械规定的处罚

 

 

各乡镇

141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各乡镇

142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各乡镇

143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装饰装修企业不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动用明火作业和焊接作业,不采取措施消除建筑安全事故隐患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144

县住建局

市政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市政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45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46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各乡镇

147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各乡镇

148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149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各乡镇

150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各乡镇

151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造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造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52

县住建局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53

县住建局

商品混凝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商品混凝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54

县科工局

墙改材料改革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墙改材料改革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55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

 

 

各乡镇

156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规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有关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规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有关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行政处罚

 

 

各乡镇

157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规定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规定的行政处罚

 

 

各乡镇

158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各乡镇

159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相关活动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相关活动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各乡镇

160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各乡镇

161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各乡镇

162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擅自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各乡镇

163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各乡镇

164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各乡镇

165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各乡镇

166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城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或者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的处罚

 

 

各乡镇

167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各乡镇

168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撒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各乡镇

169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的处罚

 

 

各乡镇

170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各乡镇

171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各乡镇

172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各乡镇

173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各乡镇

174

县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各乡镇

175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各乡镇

176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筑材料等堆放在护栏围挡外的处罚

 

 

各乡镇

177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处罚

 

 

各乡镇

178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处罚;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179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各乡镇

180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罚

 

 

各乡镇

181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树叶、枯草的处罚

 

 

各乡镇

182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各乡镇

183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各乡镇

184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经批准,单位和个人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各乡镇

185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作业的处罚

 

 

各乡镇

186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所收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各乡镇

187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垃圾的处罚

 

 

各乡镇

188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各乡镇

189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各乡镇

190

县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各乡镇

191

县林业局

绿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绿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192

县林业局

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各乡镇

193

县林业局

违法使用商品林的处罚

违法使用林业商品林面积3亩以下、生态公益林面积1.5亩以下的处罚

 

 

各乡镇

194

县人社局

劳动监察执法处罚

劳动监察执法处罚

 

 

仅限于灰山港镇

195

县文旅广体局

文化、体育、广电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文化、体育、广电活动的处罚

 

 

各乡镇

196

县文旅广体局

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处罚

未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处罚

 

 

各乡镇

197

县文旅广体局

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处罚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处罚

 

 

各乡镇

198

县文旅广体局

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处罚

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批准出售门票的处罚

 

 

各乡镇

199

县文旅广体局

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处罚

营业性演出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处罚

 

 

各乡镇

200

县文旅广体局

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处罚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处罚

 

 

各乡镇

201

县文旅广体局

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处罚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未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各乡镇

三、行政给付类(4

202

县住建局

保障住房补贴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各乡镇

203

县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各乡镇

204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对象临时补助给付

优抚对象临时补助给付

 

 

各乡镇

205

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

 

 

各乡镇

四、行政强制类(1

206

县自然资源局

对已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而未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对已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而未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各乡镇

五、行政确认类(7

207

县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核发

核发居民身份证

 

 

各乡镇
派出所

208

县公安局

居住证核发

核发居住证

 

 

各乡镇
派出所

209

县公安局

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

 

 

各乡镇
派出所

210

县医疗保障局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

 

 

各乡镇

211

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涉外、港澳台婚姻登记除外)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仅限于灰山港镇、武潭镇

212

县民政局

临时救助待遇核定

临时救助待遇核定

 

 

各乡镇

213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仅限于灰山港镇

六、行政征收类(4

214

县人社局

社会保险费征收

社会保险费征收

 

 

各乡镇

215

县卫生健康局

违法生育子女的行政征收

违法生育子女的行政征收

 

 

各乡镇

216

县城管执法局

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

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

 

 

各乡镇

217

县城管执法局

垃圾清运处置费征收

垃圾清运处置费征收

 

 

各乡镇

七、监督检查类(3

218

县农业农村局

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耕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

耕地质量建设监督管理

 

 

各乡镇

219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

 

 

各乡镇

220

县农业农村局

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执法

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与禁养区的监管

 

 

各乡镇

八、其他行政行为(28

221

县发改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仅限于灰山港镇

222

县财政局

乡镇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

乡镇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

 

 

仅限于灰山港镇

223

县财政局

县一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的政府采购

县一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的政府采购

 

 

仅限于灰山港镇

224

县司法局

为乡(镇)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制建议及意见

为乡(镇)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制建议及意见

 

 

各乡镇

225

县人社局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226

县人社局

职业介绍机构认定

职业介绍机构认定

 

 

仅限于灰山港镇

227

县人社局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228

县人社局

就业岗位推送

就业岗位推送

 

 

各乡镇

229

县人社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各乡镇

230

县人社局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

 

 

各乡镇

231

县人社局

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

 

 

各乡镇

232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核实

 

 

仅限于灰山港镇

233

县水利局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234

县税务局

对办理税务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核准

对办理税务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核准

 

 

灰山港税务所

235

县税务局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灰山港税务所

236

县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灰山港税务所

237

县住建局

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238

县住建局

拆除、迁移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

拆除、迁移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239

县住建局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仅限于灰山港镇

240

县住建局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各乡镇

241

县应急管理局

代收救灾捐赠款物

代收救灾捐赠款物

 

 

各乡镇

242

县农业农村局

畜禽养殖检疫监测

产地检疫

 

 

各乡镇

243

县农业农村局

畜禽养殖检疫监测

屠宰检疫

 

 

各乡镇

244

县农业农村局

畜禽养殖检疫监测

瘦肉精等违禁品排查和监测

 

 

各乡镇

245

县城管执法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权限内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各乡镇

246

县医疗保障局

医保证明

医保证明

 

 

各乡镇

247

县卫生健康局

生育服务证发放

生育服务登记

 

 

各乡镇

248

县卫生健康局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各乡镇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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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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