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恶劣天气水上交通临时停航封渡通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09:27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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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渡口、船舶经营单位及广大群众:

  受台风“红霞”外围云系持续影响,我省近期将迎来持续性强降雨、大风天气,境内江河干支流水位大幅上涨、水流湍急、浪涌增大,内河河道及开阔水域风力显著增强,水上通航环境急剧恶化,船舶航行、渡运安全风险极高。为全力防范台风、暴雨、洪水叠加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筑牢防汛安全防线,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部署,全省已将交通运输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依据《益阳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及防汛防台风恶劣天气管控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水上交通实施临时停航封渡管控措施,同步落实船舶避风加固、渡口封闭值守、全域河道巡查劝离、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范围

  全县所有农村人行渡口、汽车渡口、客运码头、内河通航水域内所有客渡船、营运船舶、作业船舶、经营性自用艇。

  二、管制时间

  自2026年7月26日19时30分起,全县水域全面实施停航封渡;恢复通航时间将根据台风影响情况、水位汛情、气象条件及现场安全评估结果,另行发布官方通告。

  三、管控要求

  1. 停航封渡期间,全域严禁一切渡船载客、渡运、船舶航行、水上施工及各类水上作业,所有渡口全面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船舶进出渡口、登临船舶。

  2. 各船舶所有人、渡口管理责任人须立即落实船舶避风管控措施,全面加固船舶系泊缆绳、检查锚泊设备,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常态化巡查排查,严防船舶走锚、搁浅、漂移、碰撞、倾覆等安全险情。

  3. 本次管控期间,除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公务处置等特殊应急船舶外,其余所有船舶一律不得擅自启航、违规作业、私自摆渡。

  4. 各涉水乡镇、村(社区)、交通、应急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加密河道、渡口、沿江水域巡查频次,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耐心做好群众出行劝导工作,及时引导群众绕行陆路出行,坚决杜绝冒险涉水、冒险乘船行为。

  5. 所有涉水经营单位及群众须严格遵守本通告管控要求,对拒不执行停航封渡管制、违规冒险开航、私自摆渡、擅自开展水上作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若引发水上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此次临时停航封渡为防汛应急管控措施,由此给广大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与配合!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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