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遴选流动供销运营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流动供销”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健全全县供销服务网络,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农村流通服务水平,县供销社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流动供销服务运营主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对象
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可采取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多方合营模式运营;遴选对象:依法登记、具备服务能力、认同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的合法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服务企业)。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守法诚信,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2. 具备流动供销服务所需人员、运营保障与资源整合能力;
3. 服从县供销社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按要求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配送等服务;
4. 能建立商品采购、配送、质量管控体系,做好数据上报等工作。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合作指导股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报名)、运营方案、信用承诺书、资质业绩材料等(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遴选方式
由县供销社组织评审小组,对资质、服务能力、运营方案、信用状况等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责、标准、考核与退出机制。
五、相关要求
运营主体须按协议与省级要求,统筹服务线路、商品配送、质量管控、农产品上行、农资供应、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集成、人员管理及数据报送等工作,接受监督考核与评估,不合格者按机制退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07378808
联系地址: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合作指导股
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