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通知
根据省林业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湘发〔2024〕1号)精神,切实做好桃江县2024年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桃江县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计划本科招生1人(物理类),专科招生1人(物理类)。各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基层林业特岗人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
2.具备桃江县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前);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林业事业,自愿报考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且毕业后服从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培养学校、专业及模式
(一)培养学校。2024年本科层次的培养工作分别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担。专科层次培养工作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二)招生专业。本科为林学专业;专科为林业技术专业。
(三)培养模式。按照专科层次三年制、本科层次四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到桃江县,由桃江县林业局分派到基层林业单位实习。
四、招生录取程序
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日常安排,按照户籍确认、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协议签订、资格复核的程序进行。
(一)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须提前登录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 查看本人填写的户籍信息,若所填写的户籍信息与考生实际户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或2024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志愿填报。
报考基层林业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三)协议签订。
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日后第四天(本科7月1日、专科7月6日)17:00前,到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网址另行通知,具体填报要求见网站通知),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需在考生填报志愿截止日第六天(本科7月3日、专科7月8日)17:00前完成线上初审,市州林业局需在考生填报志愿截止日第八天(本科7月5日、专科7月10日)17:00前完成复审,省林业局进行形式审查并确认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预签协议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投档录取。
定向基层林业特岗人员招录工作按照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各培养学校,各培养学校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县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和省林业局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7:00前完成线上预签协议手续,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21:00前完成线上审核)。录取结束后,培养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林业局,市州林业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五)入学与学籍管理。
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对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令)处理。特岗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与转专业。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五、培养模式
特岗生由定向培养院校负责培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需要,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按照本科、专科层次要求培养。特岗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并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每学年暑假和最后一学期回到生源地,由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派到基层林业单位实习。
六、就业政策
基层林业特岗人员按期毕业后,由生源所在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派遣到所辖基层林业单位(基层林业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基层林业特岗人员毕业后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满6年的,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不得调入其他单位(岗位)。服务期满,由聘用单位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违约处理
基层林业特岗人员要严格履行《协议书》各项条款,在校期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业和实习任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学籍,或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层次的基层林业特岗人员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由培养高校会同《协议书》签约各方,按违约责任条款终止或解除协议。就业考核不合格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或拒不服从工作派遣安排的,约定服务期限未满而离职的,按违约情形予以处理,由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编制和岗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基层林业特岗人员须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交纳违约金。
八、相关政策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桃江县林业局:办公室 0737-8821795
詹先生 19958802702
龙女士 15173738848
附件:2024年桃江林业特岗招录计划
桃江县林业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