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档案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7月14日,桃江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档案馆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30日,桃江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档案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个别干职工对‘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的基本内涵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干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四个好、两服务”的指示批示精神,共7次。②督促干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和干部网络教育平台等丰富理论学习。③组织干职工开展党的理论知识专题培训1次。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精神不到位。根据部门志编撰要求,2020年底39部部门志应形成初稿,2023年印刷成书。至巡察,已送审的只有11部,军事志、共青团志、民政志、城市管理等28部志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组织方志股人员和评审专家加快志书评审进度,至12月,县直部门已送审部门志20部,完成评审17部,印刷成书5部。②对未报送部门志评审稿的单位已逐一发文进行函告提醒,并提请县委督查室和县档案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部门志工作的副职开展了提醒谈话。
(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如截至5月10日,2023年共召开了8次党组会议,只有3次进行了相关学习,且没有开展研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组已认真学习了《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桃宣联〔2022〕号)等相关文件,自2023年6月份起,党组会议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②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把学习教育摆在首位,坚持学用结合,扎实开展研讨发言。
2.关于“‘为党守史、为国守档’意识不够强,档案征集不到位”的问题。
(4)关于“特色档案的征集数量不多。2020年以来,只征集到馆档案400余件,许多具有收藏价值的民间档案流浪在外。如桃花江镇花桥路詹某家有抗美援朝相关档案史料,未能及时征集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了档案征集经费,对个别具有收藏保管价值的实物档案实行了有偿征集,2023年共征集入馆档案270件,电子照片300余张。②10月、12月成功征集到了我县著名书法家孟国治、曹述林等人的8幅作品。③已多平台发布《桃江县档案馆关于征集民间档案的公告》,积极拓宽征集渠道。
(5)关于“特殊档案征集不及时。如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档案,至巡察时都未征集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1月6日,已依法接收由县乡村振兴局(原桃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移交的2004-2021年的文书档案、扶贫档案,其中含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档案。
(6)关于“挖掘红色资源档案不足。如开展‘毛泽东与桃花江(人)’专题调研工作进展缓慢,难以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加强《毛泽东与桃花江人》撰稿工作调研,加快撰稿进度,目前整理形成15个毛泽东与桃花江人的资料,完成14万字初稿。
3.关于“落实档案工作‘走向现代化’,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缓慢”的问题。
(7)关于“档案数字化进展缓慢。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馆藏档案数字化要达到80%的目标,截至巡察时只完成13.5%,距完成任务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向省、市档案局申报了档案数字化、软件管理系统平台开发等项目。②已加强与数字化服务公司合作,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前,馆藏档案数字化率已达34.84%。
(8)关于“查档手段落后。档案系统平台未建立,查找档案以手工为主,未实现电子化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了开放档案目录鉴定力度,组织信息技术股完成了目录输机工作。②对利用率高的土地证、林权证、工龄认定书等档案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可提供电子化查询利用。
4.关于“资政育人不明显,工作标准有差距”的问题。
(9)关于“爱国教育基地利用率不高。基地设施较为陈旧,内容亟待更新,缺乏专业的解说员,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足,对桃江史、红色文化等的宣传受到局限。如2023年1至7月,爱国教育基地仅接待参观4批次、70余人,资政育人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最新县情已对展厅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旧设备进行了淘汰更换。②主动邀请县直机关、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人员来馆参观受教,全年共接待各类参观学习人员27批次、400余人次。③对外招募义务解说员和志愿者4人。
(10)关于“年鉴质量有待提升。桃江年鉴在编撰质量、出版框架等方面与精品年鉴的差距较大,历年来桃江年鉴未被评过精品年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6日至29日,组织年鉴工作人员到湘西、长沙等地考察学习了精品年鉴创建工作,探求经验,学习方法。11月2日,邀请了益阳市方志办专家陈志刚来桃江对《桃江年鉴(2023)》133个供稿单位撰稿人、馆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综合年鉴编辑知识授课辅导。②11月24日,馆领导带队参加全市方志系统业务技能大比武,2人分别获二、三等奖。③12月,《桃江年鉴(2022)》参与第九届湖南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选,荣获县级综合类一等年鉴。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
(11)关于“工作敷衍应付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的问题长期沿袭。如2020至2022年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15日,馆党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新学习《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②8月8日,馆党组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严守意识形态安全。
(12)关于“信息发布‘三审制’执行不严。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出现政治类表述偏差,2022年9月被市里通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了桃江县档案馆《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避免出现问题。②9月12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
(13)关于“业务工作不熟。意识形态专干对业务工作不熟悉,且为临聘人员,不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份,馆党组及时调整人员分工,由党性强、业务熟的正式在编人员担任意识形态专干。②9月5日,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县委宣传部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的问题
(14)关于“违规发放奖金。2020年5月,违规发放2019年度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奖金100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退缴违规发放的2019年度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奖金10000元至县纪委专户。②组织会审组对自2020年以来的奖金发放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
(15)关于“承担个人应付费用。2021至2022年,支付应由干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医保个人部分30254.08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退缴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共计30254.08元至县纪委专户;②12月19日,组织会审组成员开展了财务培训,进一步掌握财务政策、严肃了财务纪律。
(16)关于“违规发放交通补助。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超范围发放一名原班子成员交通补助55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退缴违规发放的交通补助5500元至县纪委非税专户。②已组织会审组成员对自2020年以来的交通补助发放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
(17)关于“违规列支经费,重复发放福利。2020年9月、11月工会活动,在已设置奖励的情况下,分别违规列支乒乓球比赛纪念品1300元、爬山比赛纪念品13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退缴违规列支纪念品2600元至县纪委非税专户。②11月10日组织会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专题学习。
(18)关于“超范围发放福利。2020至2021年,违反防暑、防寒物资只能发放一线职工规定,对所有工会会员普发防署、防寒物资15000元;2022年1月,违规普发2021年下半年学习强国书香卡,金额35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退缴违规发放防暑、防寒物资12600元,书香卡金额3500元,共计16100元至县纪委非税专户。②明确对工会会员不再发放防暑、防寒物资,对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不再进行发放书香卡奖励,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资金使用。
7.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9)关于“执行考核不规范。2020至2022年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考评细则,但没有进行相关考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出台完善《桃江县档案馆2023年岗位职责分工与绩效考核办法》,并在10月26日干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②馆党组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干职工进行了年终考核。
(20)关于“缺勤缺岗。2021年、2022年创建工作路口交通文明劝导缺勤缺岗,2次被全县通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经与县创建办核实,该两次通报有误。严格按照县创建办要求按时安排了志愿者到指定地点进行路口交通文明劝导。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创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
(21)关于“接受巡察准备不充分。向巡察组提交的部分资料比较混乱,未按规定目录进行整理,部分资料提供不及时或非原始档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选优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主动配合接受巡察,积极响应巡察整改。
8. 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够”的问题。
(22)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2022年,档案馆综合楼维修项目涉及金额299628.41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未填写验收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联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整填写了验收意见。②举一反三,组织会审组人员对2020年以来发生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未发现类似问题。③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加强了项目管理和监督。
(23)关于“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2022年,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只有供电单位盖章,用电单位县档案馆未盖公章;2021年,签订的水电维修合同,已按照4800元/年承包给他人实施,但2022年11月、2023年1月仍分别报销维修费500元、6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对该合同进行了重新审核和盖章,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履约期的合同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②经与该两笔维修费的经办人、证明人进行核查后,确定该两笔维修不属于水电维修合同服务范围内,为正常报销。
9. 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4)关于“会审联签执行不到位。2021年2月列支劳务费16800元,2021年12月分别列支物业管理费49700元、广告制作费2466元,未经会审联签或联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组织会审组人员自查自纠,对联签不到位的支出项补签到位。②9月15日,组织会审组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培训,严肃财务纪律。③对《桃江县档案馆会审联签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完善财务制度,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25)关于“超标准报销费用。2022至2023年,超标准列支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差旅费53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超标准列支的驻村差旅费5300元退缴至县纪委非税账户。②已组织会审组成员以及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学习最新的《桃江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
(26)关于“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2022年12月,收取县核电办科技馆管理维护费12万元,未缴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与县财政局非税部门对接,确保该笔款项于2024年6月底前解缴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7)关于“工会会费收取不及时。2022年,工会应收未收会员工会会费2580.6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补收2022年工会会员会费2580.6元。②9月15日,组织会审组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详细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严肃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28)关于“违反政府采购程序。2021年4月,采购消防设施技术服务项目34000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桃江县档案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建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所有涉及政府采购事项均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项目采购必须经党组研究决定,自觉接受和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确保今后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制度要求。②举一反三,组织会审组成员对自2023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强。防汛值班手机费用59元/月,该手机下落不明,一直续费关机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找回该防汛值班手机。②增强过紧日子意识,立即对机关电话号码进行梳理筛查,注销该手机号码。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时任分管副职进行了提醒谈话。
(30)关于“经费支出不严。2022年12月,在未经考核的情况下,提前列支2022年度公务员十三个月工资26994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不再预发公务员十三个月工资,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再发放。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0. 关于“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31)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20年度民主生活班子成员与干职工谈心谈话不到位,仅对分管股室的同志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并未征求其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9月28日,馆党组召开会议,就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确保会前谈心谈话到位、民主生活会建议批评意见征集到位。
(32)关于“述职工作开展不实。2022年度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与2021年度述职内容基本一致;一名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职报告与另一名班子成员2021年度述职报告一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的撰写。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把关,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切实维护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的严肃性。②10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述职工作开展不实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严肃批评。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1. 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33)关于“2021年2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物业合同续签工作,涉及金额298200元,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与,且未落实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9月28日,党组认真学习了《桃江县档案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桃江县档案馆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坚决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12. 关于“组织人事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34)关于“队伍年龄老化。现有在岗人员10人,平均年龄47岁,整体年龄结构偏大,近几年没有年轻专业人才进入,专业人员严重老化、青黄不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馆党组已多次向相关部门汇报了档案馆人才队伍问题,请求予以解决。7月份,已向人社、编制部门申报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遴选1人、参公人员考选1人计划。
(35)关于“聘用人员不合规。一名聘用编外人员未办理审批手续;一名聘用人员未经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干职工学习《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暂行管理办法》,并按照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备案。②制定《桃江县档案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用工股室对劳务派遣人员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36)关于“机关股室长任职不规范。存在2名事业编制干部在机关股室担任股室长的情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免去该2名事业编制人员所担任的股室长职务。②10月20日,单位人事分管领导、政工参加了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
(37)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材料缺失问题,如一名班子成员入党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该名干部入党资料已补充存档。②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失的重要材料进行查漏补缺,未发现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87048;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迎宾路391号;电子邮箱tjxszbzs@163.com。
中共桃江县档案馆党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