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7月14日,桃江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桃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是政治建设有待加强。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有个别班子成员和干部对“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的基本内涵不熟悉。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后,党组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1.2023年10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2023年9月27日、10月12日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所有党员以及群众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章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3.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激励促进学习使用的通知》,建立以精神奖励为主、经典读物或新华书店读书卡奖励为辅的党员干部学习激励机制,并对第三季度学习积分前6名给予了奖励。4.2023年11月2日,组织机关干职工开展政治理论闭卷考试,分数均在90分以上,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依据。
(2)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不到位。认为全国上下都处在摸索阶段,没有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深层次调查研究,导致工作目标责任不清,探索创新开展工作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10月12日组织全体党员以及群众“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五章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内容;2.制定了《桃江县乡村振兴局业务培训方案》,由各业务骨干集中授课,宣讲业务政策、交流工作做法,分享工作心得;3.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了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后续形成的资产处置情况调查;4.为探索创新开展工作,进一步理顺了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出台了《桃江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桃江县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多次受到省、市表扬,2023年8月29日-8月30日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培训班在桃举办,县委副书记、县长周登高作经验介绍。2023年9月1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周登高在全省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暨新改户厕“三比一看”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桃江县:“三个一”工作法,以“绣花”功夫推进“厕所革命”》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每日信息》上发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扎实。
(3)是工作推进松懈。进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后,懈怠情绪有所抬头,责任压力传导衰减。如监测户数量报送工作,对各乡镇的摸排是否到位,未进行督促核实。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10月以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2.下发了《桃江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常态化联点督导的通知》,成立常态化督导组,由班子成员和股室长分区域包干负责;3.2023年8月1日至8月3日组织开展一次防返贫监测摸排质量专项督查,发出督查通报。
(4)是帮扶乏力。部分已脱贫户缺乏长效帮扶措施,没有稳定增收渠道,返贫风险高。如浮邱山乡大水洞村一脱贫户,肢体二级残疾丧失劳动力,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女儿就读职高,2023年6月才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9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结对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2.对脱贫户杨**女儿杨**发放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3.通过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全县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进行产业帮扶;4.2023年12月出台了《脱贫人口持续征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5)是防贫综合保险政策宣传落实不力。防贫综合保险群众知晓率低,甚至部分村干部不知晓,部分符合条件的未能及时享受防贫保险政策。如三堂街镇王母村高**年已64岁无劳动能力,一对双胞胎儿子2022年考上大学,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符合申报条件,因不知晓政策,未能享受防贫综合保险。
整改落实情况:1.三堂街镇王母村高**户在7月已由中华联合保险赔付到位。2.2023年7-11月在县级、乡镇级多次召开了业务培训会。3.已于今年6月底再次通过中国新闻网、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一次防贫综合保险宣传报道。
(6)是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农民技能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有待加强。如2020至2022年,未根据要求制定全县乡村振兴培训计划,培训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1. 研究制定2023年全县乡村振兴培训计划,举办了全县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班;2.完成了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全年送训产业发展型18人、乡村建设型21人、乡村治理型21人,合计60人;3. 组织对全县乡村振兴工匠进行摸底,建立乡村振兴工匠人才库,完成了乡村振兴农民劳动技能培训117人次。
(7)是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2020年以来,9起群众信访登记表述不详、接谈无意见、无处理结果。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9件登记不全信访件开展了一次“回头看”,逐一通过电话核实,了解其诉求解决的情况,进一步做好解释说明,并完善好情况登记。
3.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
(8)是牵头抓总、协调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如2020至2022年,上级下拨衔接资金27444.66万元,资金划拨到相关单位后,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缺乏跟踪监管,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和成效没有全面了解。
整改落实情况:1.于2023年9月19日和2023年10月9日组织各相关行业部门与乡镇开展业务培训;2.对2021年以来的资金项目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回头看”,督促各责任单位完善相关项目资金台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资产管理;3.从2023年1月起,对所有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前期踏勘和竣工验收,加强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
(9)是项目建设监管不严。如石牛江镇增塘村2021年寿星桥组路面硬化、2022年太平桥组路面硬化,合同签订与项目施工验收仅相差几天,存在先施工后走程序补资料情况;2022年,增塘村桃花江旅游公路路基建设100万元的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但拨付审批表为空白表。
整改落实情况:1.于2023年6月对2020-2022年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情况开展对自查自纠;2.对石牛江镇增塘村2021年寿星桥组路面硬化、2022年太平桥组路面硬化项目监管不严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刘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10)是“厕所革命” 推动不力。一是政策宣传不够。改厕工作未进行广泛宣传,经走访白家河、牛剑桥、增塘等村,大部分农户对改厕工作不知情。二是改厕指标分配不合理。如浮邱山乡白家河村吴某,在已有两个化粪池的情况下,又占用一个指标新建后闲置,部分有实际需求的农户未享受政策。三是改厕利用率低。截至2023年6月底,全县已实施改厕而未接通的有600多个;部分已完成改厕因质量问题被闲置。如桃花江镇株木潭村2019年批次改厕有群众因发粪池质量问题已经弃用,马迹塘镇龙溪村废品回收分拣站改厕已损坏弃用。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召开现场会、屋场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广泛宣传改厕意义、奖补政策、建设标准、使用管护等;2.今年出台了《桃江县2023年度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通过进村入户现场调查,核清核准农村户用厕所数量、厕所类型等信息,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一厕”上报需求数量;3.开展了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再“回头看”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年底将开展专项核查验收,相关结果将同年度考核挂钩。
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力度不够。
(11)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突出。截至2023年6月6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2700笔共13119.3万元。2023年到期2647笔12872.25万元,已由乡镇财政资金垫付本息867.1万元,清收困难,逾期风险大。
整改落实情况:1.于2023年9月18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究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工作会议,县乡村振兴局按月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县级领导调度重点工作内容;2.组建清收专班,组建由副县级干部周**负责的清收专班;3.分类分批完成续贷与清收,按照A、B、C三类(A风险较小企业、B风险一般企业、C存在明显风险企业三类)分类完成清收,截至目前已清收3000万左右;4.制定了三年工作计划,逐年减少贷款存量,化解风险;5.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指导制定具备法律效应的规范合同文件并下发各乡镇;6.截至目前逾期率不高于1%,暂无风险。
5.审计整改不到位。
(12)是2021年11月,审计指出的“乡村振兴局支付454.5万元小额信贷风险缓释金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县农商行已出具申请补齐风险补偿金报告,并由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给了县委县政府;2.2021年8月前使用的风险缓释金由常务副县长组织、金融办、财政、扶贫办、农商行等单位共同商议找到的缓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的解决办法,2021年8月后严格按照《桃江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动用风险补偿金;3.多次与农商行、律师事务所对接,研究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追偿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办法;4.召开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工作。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全面。
(13)是认识模糊不清。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全面,以偏概全,用理论学习、宣传报道来概括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工作走形不走心。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不够具体,职责职能未细化;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内容简单,无具体的工作任务安排和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10月20日,在全体干职工会议上集中学习县委宣传部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根本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提质、工作制度以及舆情等内容;2.2023年6月份党组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任务分工,安排和调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每一项内容。
(14)是信息“三审制”落实不严。2021年网上信息发布出现严重错误,存在关联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姓名称谓编辑错误的情况;2023年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内容出现少字漏字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了信息“三审制”,微信公众平台编辑好后,由综合股股长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审,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2.对1块电子显示屏、5块宣传栏以及10块宣传画宣传内容进行了自查,内容无误。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15)是2021年全年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分干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种形态”等基本概念不清,内容不熟悉;2020年、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总结雷同。如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4日、2022年7月26日,党组研究人事、评先评优、考核乡镇等工作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与。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11月13日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3.“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4.对2021年以来党组会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没有邀请纪检组参与的向派驻纪检组做了专题汇报;5.今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均按照要求邀请纪检组参加,并报送了相关表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按要求向纪检组进行了备案。
2.工作作风漂浮。
(16)是工作应付了事。2021年和2022年民调工作总结雷同;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计划网载痕迹明显,文中多次出现“全乡”“村(社区)”等明显不符合单位实际的表述;2021年法制建设规划和2022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出现“七五普法”表述(应为“八五普法”)。
整改落实情况:1.2023年11月13日对胡可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提高工作标准,落实上报资料三审责任制;3.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了《2023年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17)是重要资料管理不善。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和2020年、2021年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因浸水模糊不清;2020年、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台账和2020年平安建设工作台账丢失。
整改落实情况:1.成立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出台了更为详细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3.建立了县乡村振兴局档案管理工作借阅登记本;4.2023年12月13日邀请了县档案局专业人员进行档案台账资料现场指导培训工作。
(18)是缺勤缺岗。如2021年、2022年创建工作路口交通文明劝导缺勤缺岗,四次受到全县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1.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2023年11月14日由分管的班子成员对缺岗缺勤当事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制定了县乡村振兴局交通文明劝导值日安排表;3.制定了《桃江县乡村振兴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19)是驻村工作不深入。2023年,乡村振兴局联点株木潭村,未按照规定落实驻村工作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1.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2.严格对照《桃江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个方面,要求驻村第一书记主要做好"八个推动"的工作。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
(20)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市扶贫办费用时,用餐日期与公函日期相差一个月;虚报差旅费。2022年,支付应由干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医保个人部分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1.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文件;2.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于2023年7月24日整改上缴至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上。3.于2023年11月13日收缴应由干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医保部分至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上。
(21)是重复享受工会福利。2019至2022年,10名抽调干部在原单位已发放工会福利的基础上,列支工会福利费。
整改落实情况:1.及时通知督促相关人员将重复享受工会福利费用退回,于2023年7月14日上缴县纪委廉政账户;2.组织工会会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2)是会议费报销不规范。2020年3月至12月,报销11次会议费,无会议签到表等附件资料;发票不合规。2019年11月,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列支《扶贫队长日记》采购款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1.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全局干职工学习《桃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2.于2023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行了提醒谈话。
(23)是党建活动开展不合规。党建活动以整体打包方式委托旅行社进行,未按照实际开支情况进行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20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学习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桃江县财政局、中共桃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桃江县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桃组联〔2018〕8号)文件,严格按照党建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开展党建活动,按实际开支列支,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整体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24)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19年10月,列支购买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扶贫特惠保保险费用,未经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消费扶贫平台建设资金,建设内容变更后,未对变更实施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及自评报告进行相应变更。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每年实施的防贫综合保险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如2022年11月,我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购买防贫综合保险。2.坚持立行立改,对2020年消费扶贫平台建设资金所实施的项目,根据变更后的内容完善了绩效目标申报表及自评报告。
(25)是违反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7月,办公楼维修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当年6月7日,但政府采购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存在先施工后补办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且提前支付质保金。
整改落实情况:1.于2023年11月20日组织全局干职工学习政府采购办法;2.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如2022年11月,我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购买防贫综合保险。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26)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频次少,发言研讨不深入。如2023年1月1日至5月10日,召开了7次党组会议,仅3次组织了学习,且未深入开展研讨。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学习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的论述作为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后,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每人发言时间不少于3分钟。
(27)是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只记录了议题,未体现民主决策过程;2020年、2021年党组会议记录分别有6页、16页空白页。
整改落实情况:1.对2020年、2021年党组会议的记录者进行批评教育;2.党组会议严格落实民主决策。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8)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20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仅与分管股室的同志提出了意见建议,未收集谈话对象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行立改,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的要求,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充分沟通、交流意见,并做好了谈心谈话记录。
(29)是组织生活搞形式。2021年“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问题清单与2021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问题清单完全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2023年11月份,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支部检视分析,建立支部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3.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相关制度文件,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生活制度,按时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30)是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2020年度党员民主测评有11人仅填写优秀票,其余选项未填;2021党员民主测评有4人仅填写优秀票,其余选项未填。
整改落实情况:1.党建专干加强业务学习;2.坚持立行立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由党建专干对表格填写进行说明,确保民主测评表填写规范。
3.组织人事基础工作薄弱。
(31)是机关股室长任职不规范。有4名股室长由事业编制干部担任;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如一名干部档案中无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工龄认定卡;一名干部档案中无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名干部聘用合同存放在另一名干部档案中。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学习了干部任职、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相关文件、政策进行学习;2.出台了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股室职责及人员分工的通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218191;地址:桃花江镇谷山路107号;电子邮箱2733586768@qq.com。
中共桃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