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益阳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2月15日,赫山区委派出交叉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1日,赫山区委派出交叉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执行,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彭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教、办公室、财务、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工作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及16个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县市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整改到人到岗,有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2月21日,赫山区委派出交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市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做出责任分工和具体部署。会议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反馈会议后,县市监局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交叉巡察组反馈的35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在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清单,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压力到岗。
(三)抓好跟踪问效,有效推进落实。整改过程中,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不定期跟踪督查,层层传导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不定期研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及时督促相关责任股室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分类推进,做到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跟踪督促、重点检查;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主要负责人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本人思想认识、抓组织落实的总体情况。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本人思想上高度重视,抓组织落实上行动迅速。在思想认识上对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抓组织落实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迅速研究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注重统筹兼顾,以本轮巡察整改为契机,助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本人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无)
3.对反馈意见上的具体人具体事的调查处理情况。一是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本人牵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人员分工,细化了工作责任,主持制定、审核及印发了《2023年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并按照“六个环节”要求落实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今年已完成8次集中学习。二是关于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情况,本人带队前往鲊埠回族乡军功嘴村开展实地调研,充分了解该村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以及人员安排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已派驻卢善良到该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原该村所在乡镇市监所所长不再兼任工作队员,进一步完善了驻村工作队的后勤保障,进一步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工作责任心,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局班子对驻村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关于机关党委形同虚设的问题。本人牵头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了机关党委工作职能与权限,同时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健全了会议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根据要求按季度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调研考核细则,对下属党支部进行工作检查与业务指导,指导下属党支部按要求开展各项党建工作。
4.根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或其他有关方面要求对有关班子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带头整改。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本人及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带头进行整改,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带头推动干部习惯在约束下工作、在监督下履职,为落实巡察整改作出示范表率,全力优化净化系统政治生态。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出台《中共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把此次巡察当做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深入查找短板与不足,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股室与整改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实,问题整改处处到位。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进行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把整改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自开展整改以来,共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共80余条,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5.完整、全面报告不宜写入班子整改报告中的事项。(无)
6.通过巡察整改,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考。一是抓思想统一,压实整改责任。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以最坚决的政治态度、最有力的具体举措、最雷厉的工作作风,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要把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要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坚决防止照单全收、敷衍了事,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坚决防止边改边犯、改了又犯。要通过整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真正实现“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二是抓整改方式,扛起政治担当。要主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老大难”问题,要敢于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扭转被动的工作局面,坚决打赢整改硬仗。通过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厘清问题整改措施,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整改方式运用上,要做到寻根问源、有的放矢,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同时,用好问责武器,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三是抓成果运用,夯实制度基础。对反馈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个性问题要聚焦“当下改”,对反馈的共性问题、规律性问题、制度性问题要着眼“长效改”,通过举一反三、拓展延伸,进一步完善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要把反馈问题、巡察意见、整改成果与各单位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长效机制,达到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最终目的,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驰而不息、巩固深化,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逐项对照,全面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到边到位
我局党组对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共计35个,逐项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效不佳。部分干部对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了学习培训。将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了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一月一学法一考试内容和市监大讲堂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内容,也纳入了每个支部集中学习内容,让每一位干职工深入了解并能熟练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对食安办办公室负责人熊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不到位。未组织全系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和“城市基层干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题培训计划”,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了基层干部乡村振兴“金秋五课”主题培训,局机关设置分会场,各监管所在当地乡镇分会场参加培训,做到了在职基层干部参加培训全覆盖。
(2)党组成员加强调研和实地指导,按要求落实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3)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列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按要求组织学习了4次。
(4)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列入了系统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分别已组织学习两次以上。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搞形式、走过场。机关三支部只开展了“学史力行”的专题研讨,其他三次研讨只有发言材料,机关二支部、三支部部分党员的专题研讨材料直接从网上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了会议学习制度,制定了《“一月一学法一考试”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市监大讲堂、一月一学法一考试、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
(2)各支部加强了对本支部党员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并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
(3)加强党员教育,对网上抄袭研讨发言材料的党员刘某实施了提醒谈话。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2022年工作计划中均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未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未以文件形式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学习坚持不够好,有将学习资料发到群里用自学代替集中学习现象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和印发了《2023年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
(2)党组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根据考核要求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
(3)按“六个环节”要求落实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今年已完成8次集中学习。
5.关于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某村工作队员由该村所在乡镇市监所所长兼任,未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帮扶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已派驻卢善良到该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原该村所在乡镇市监所所长不再兼任工作队员,完善了驻村工作队开展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
(2)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工作责任心;
(3)加强局班子对驻村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工作进展情况。
6.关于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保密责任意识欠缺,巡察“回头看”整改资料汇编中出现秘密文件原件(桃巡办〔2021〕66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资料汇编中出现的秘密文件原件进行了撤回;
(2)印发了《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
(3)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保密制度,及时清理涉密文件,严格规范保密文件等的阅文流程;
(4)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7.关于监管不严格。桃花江镇佑文巷48号某饭店内未悬挂任何执照、近桃路某烟酒商行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文太巷10号某炒货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迎宾路某饭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已过期1年之久,且3名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店内“三防”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不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迅速整改了问题。对通报的门店责令属地市监所迅速介入了调查并对照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和要求抓好了问题整改,整改情况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进行了审核把关,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予以了立案调查。
(2)深入开展了排查。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各市监所根据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全方位开展了风险排查,确保证照齐全、经营合法。
(3)启动了督查问责。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对通报的4个门店网格王某等7名监管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在此基础上县局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将加大对市监所属地现场门店的检查力度,对仍存在上述问题的网格责任人由分管局领导约谈,对问题整改不力或多次被通报的由局主要领导对所长进行约谈,对因监管不力造成影响的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8.关于打击不严厉。2022年11月7日现场调查发现石牛江镇农贸市场内的某便利店、某肉食店、个体工商户贾某、胡某售卖“白板肉”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责成石牛江所对辖内农贸市场进行了排查整治,对上述场所进行了查处整顿,2023年2月24日该所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整治整改,某便利店、某肉食店均落实了“两证两章”,做到规范经营。贾某、胡某系农户,巡察时,售卖猪肉为自家饲养猪宰杀后的富余部分,现未再经营;
(2)通报警示。结合其它问题,已纳入行政执法问题通报清单,于2023年2月24日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警示;
(3)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于2023年3月1日下发了《开展全县农贸市场白板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为期10个月,截至目前立案1起。同时于2023年4月13日下发了《致全县肉类经营者告知书》,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
(4)落实责任。2023年4月21日对石牛江所所长高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5)建章立制。将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了综合执法线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
9.关于规矩意识淡薄,集体决策不当。《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土建工程标段外墙面干挂铝塑板项目工程投标综合单价为406.29元/㎡,2018年7月2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原设计工程方案不变,价格定为510元/㎡……”,随意增加单价103.71元/㎡,按照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减后面积1332.62㎡计算,导致该工程项目多结算支付工程款13.8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
情况说明: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标段外墙面干挂铝塑板项目工程投标综合单价为406.29元/㎡,2018年7月2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原设计工程方案不变,价格定为510元/㎡……”,随意增加单价103.71元/㎡。其中“按原设计工程方案不变”的表述系当时该版本会议记录不全不准确。事实上,形成该决定的前因后果及事项经过是:因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外墙面干挂铝塑板项目在设计方案施工图中“缺乏详细设计”(财评预算报告用语),即无明细建材与具体结构施工图,仅标明为“铝塑板+钢骨架”。为了确保该项目工程质量优良,提高使用寿命,采用“4mm双面铝塑板+镀锌方管龙骨”的结构形式对项目进行了细化优化设计(详见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及施工图附后),经市场调查询价,由工程预算造价专业人员出具了相应咨询报告(详见预算书附后),项目预算综合单价为553.83元/㎡,因高于施工承包方的投标报价406.29元/㎡,当时提请局党组会议进行了集体研究,由此作出了510元/㎡定价付款的决定。局基建领导小组人员此次参会也同时做了会议记录。该项目结算时一并报送县审计局审计,其综合单价510元/㎡已由审计确认,我局按审计结论结算支付了各项目工程款。
10.关于柔性执法运用不够。2022年5月11日武潭市监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桃江县某造型店价值28元的2包足光粉过期,却向该店下达“给予没收上述2种过期化妆品和罚款1万元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责成武潭监管所迅速核实了情况,严格落实了“柔性执法”清单要求,经核实、研究,于2022年12月6日,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
(2)通报警示。结合其它问题,已纳入行政执法问题通报清单,于2023年2月24日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警示,在通报中明确了“严格加强案件审核,对符合柔性执法条件的案件,要求办案机构坚决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加强法制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案件,一律退回”的要求;
(3)加强学习。2023年2月24日武潭监管所、3月13日执法大队相继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及《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再次提高认识,强化要求;
(4)落实责任。2023年4月23日,对武潭监管所负责人陶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5)建章立制。2023年3月28日制定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2023年3月30日下发了《2023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要点》将落实柔性执法、涉企检查报备等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了重点工作和执法考核范畴;
(6)严格执行。2023年,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柔性执法要求,截至目前对2家主体不予处罚,3家主体从轻处罚,6家主体减轻处罚。
11.关于存在“一罚了之”现象。重罚款轻督促整改,马迹塘市监所2021年8月对某大药房桃江金马路店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问题处以1万元罚款,2022年11月8日巡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的问题仍旧没有得到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责成马迹塘监管所对某大药房桃江金马路店进行了复查,立即将问题整改、处理到位,该所于2023年3月、4月连续2次对某大药房桃江金马路店进行了抽查,该店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通报警示。结合其它问题,已纳入行政执法问题通报清单,于2023年2月24日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警示;
(3)举一反三。组织对2023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当事人是否停止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共抽取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5类案件,当事人均在案后整改到位,未发现“一罚了之”现象;
(4)落实责任。2023年3月29日,对该所相关人员詹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5)建章立制。2023年3月2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建立案件相关信息移送、反馈和督查机制,2023年3月28日制定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将“一罚了之”、事后整改情况纳入了执法考核,加强案后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关于下达非税收入任务。2020年党组会议研究非税收入任务,全年任务目标600万元,分执法大队和经检股540万元、基层所6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了政策学习。党组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关内容,深入理解纲要精神,尤其是精准掌握“(二十六)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精神实质,做到政策要求理解到位。负责行政执法的主要领导在局班子会上做了检查发言,并就非税收入征管明确了纪律。
(2)抓好了贯彻执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要点》,局党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一方面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坚决杜绝将非税收入作为任务下达而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认真落实涉企执法检查报备制度,狠抓廉政建设,避免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
(3)严肃了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组加大了对局党组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制止,确保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局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研究,纪检组长全程参加,发表意见,并进行监督。
13.关于对屠宰场违规跨区域销售行为打击不力。对属于小型生猪屠宰点的大栗港屠宰场违反《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出厂的肉类跨区域长期供应鸬鹚渡镇和马迹塘镇各学校的行为长期视而不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我局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议,确定职责,部署相关处置措施;
(2)及时处置。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局于2023年3月29日向县农业农村局送达了《通情函》,2023年3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函告我局,上述行为符合2022年1月发布的《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意见》文件规定;
(3)落实职责。根据我局职责,为加强肉类市场监管,于2023年3月1日下发了《开展全县农贸市场白板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为期10个月,截至目前立案1起。同时于2023年4月13日下发了《致全县肉类经营者告知书》,进一步督促全县肉类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
(4)加强配合。今后我局将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揽总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发挥联动合力,共同维护好我县肉类市场秩序。
14.关于日常监督履职不到位。主动作为意识欠缺,问题发现不及时,桃花江镇文化路某大药房未张贴任何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滨江路小区167号某药店货架上摆放过期候垫清抑菌液,桃花江镇张家码头农贸市场进门处的“公平称”是摊主李某自用,而农贸市场管理人员为了应付检查自行贴上“公平称”标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3年3月2日,药械股执法人员对桃江县某大药房、桃江县某药店进行了上门检查,其中桃江县某大药房已在墙上张贴了《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在桃江县某药店未发现名为候垫清抑菌液的过期商品,未发现其他过期药品、器械。已制定《2023年药品与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方案》,正组织各监管所对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其中是否有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是检查重点,目前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85家次,暂未发现过期失效药品。2023年3月2日,我局通过药品监管微信群等渠道,发送了《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并要求全县各药店按要求张贴上墙;3月中旬开始,我局组织对《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查药品零售企业65家次,均已张贴《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没有设立公平秤,以商家秤做公平秤的张家码头农贸市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重新设立公平秤处,并以农贸市场开办主体添置了公平秤,进行了检定。通过举一反三,对全县有开办主体资格的农贸市场都按要求设立了公平秤并检定,张贴了公平秤醒目牌,确保了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15.关于对特种设备监管不作为。2022年11月3日经现场调查发现湖南桃花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台特种设备(叉车)到期均未检测,一直用于日常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了特种设备日常监管,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局总结并印发了《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局在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上提出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相关重点单位,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逐项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坚决打好执法办案的翻身仗,通过严厉打击,教育一批、警示一片,保障设备使用安全,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针对该企业特设股于2月2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的5台叉车进行了现场检查,基本情况如下:该企业的5台叉车牌号分别为场内湘H10346、10347、10350、10558、105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上述叉车属于我局监管的特种设备。场内湘H10559、10558叉车的上次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使用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检验且检验合格;场内湘H10346、10347、10350叉车的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5月,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2)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了全县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以及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两个规定”宣贯、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以《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提醒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验,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根据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制定了《桃江县特种设备监管暂行办法》,并成立市监局安全监管委员会和5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组织领导,明确各股室、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了部门监管服务有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格局。
16.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物资。2020年4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奖金10人共计3600元;机关工会2019年-2022年四年违规发放396人次“三八”节慰问物资共计7.92万元(200元/人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关于2020年4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奖金10人共计3600元的问题整改:立行立改。我局已于2023年7月18日收回2020年4月发放的2019年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奖励资金3600元,并于2023年7月18日上缴纪委非税账户。举一反三,整章建制。我局于2023年3月8日出台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报账程序和明确各项经费的开支。附:桃宣发〔2020〕5号文件、桃市监发[2020]12号文件、桃江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交易明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
(2)关于机关工会2019年-2022年四年违规发放396人次“三八”节慰问物资共计7.92万元(200元/人次)的问题整改:根据我局2019-2022年“三八节”财务提供的慰问物资相关票据及凭证显示,这四年发放的396人次“三八”节慰问物资共计7.92万元(200元/人次)是桃江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从局行政账户拨付的,并未从局工会账户拨付。而且2019年至2020年局工会账户流水及银行提供的对账明细显示,2019年、2020年工会账户上没有“三八”节慰问物资的费用拨付,只有工会经费的往来。因2019年至2020年局工会未独立核算,经查阅相关财务凭证,并向机关人员询问了解到工会代发“三八”节慰问物质是经党组研究并委托局工会办理女职工“三八”节物资采购及发放相关事宜。(附:局财务相关票据及凭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整章建制,规范报账程序,并加强制度学习;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
17.关于超标准接待。局机关与各乡镇监管所之间相互接待请吃频繁,且接待超标准,2021年超标准接待用餐共207次1046人次金额共计3.49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收回了超标准接待费34935元(鸬鹚渡所240元、马迹塘所277元、大栗港所596元、石牛江所2710元、三堂街所876元、鲊埠所942元、武潭所2168元、修山所1703元、松木塘所1440元、牛田所240元、个协办470元、办公室9689元、执法大队13584元),并已上缴县纪委非税账户。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2)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自纠。对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交叉巡察之后的时间段)全系统的公务接待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超标准、超陪同人员的问题,也没有不符合规定的菜品及其他违规问题。
(3)对问题突出的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分别对执法大队负责接待工作的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熊某、负责财务审核把关的计划财务股股长杨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4)整章建制,加强了后续学习。制定印发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该制度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18.关于重复享受驻村帮扶伙食补助。2019年1-6月驻村帮扶队员王某、文某两人已领取驻村帮扶伙食补助,又享受机关就餐伙食补贴5280元(220/人/月),单位还为驻村帮扶工作队聘请了炊事员并发放工资1.2万元,两人重复享受伙食补助共计1.7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已收回驻村帮扶队员王某、文某两人重复享受伙食费合计17280元(王某8640元、文某8640元),上缴了县纪委非税账户。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报账工作;
(2)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自纠;
(3)整章建制,规范报账程序,并加强了制度学习。
19.关于超标准开展工会活动。2021年-2022年机关工会个别工会小组存在一年内超次数组织春秋游、超次数开展同一种文体活动,超标金额82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我局已于2023年1月17日收回机关工会第二工会小组超次数组织春秋游支出的2600元经费和修山监管所工会小组、灰山港监管所工会小组、凤凰山监管所工会小组超次数开展文件活动发放的奖金4个工会小组超标准开展工会活动发放的奖金5600元,共计8200元,并于2023年1月17日上缴县纪委非税账户。
(2)我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的开展,建章立制,规范报账程序。
(3)举一反三,整章建制。我局于2023年3月8日出台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报账程序和明确各项经费的开支。
20.关于工作不认真、搞应付。三堂街市监所干部刘某2022年4月23日调往鲊埠市监所任副所长,所长张某2022年9月20日被免去所长职务,但截至2022年11月1日向巡察组提供的单位干部名册仍未更新,造成巡察组工作被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明确了股室人员工作分工,进一步强化了人员工作职责;
(2)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股室按月报送重点工作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3)及时更新了人员花名册;
(4)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人事教育股工作人员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5)整章建制,制定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全体干职工要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履职尽责,因个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被上级相关部门查处的,按上级相关处理意见予以问责。
21.关于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1)现场检查走形式。马迹塘市监所《“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存在代替业主签字现象。(2)工作不严不实。2022年103号案卷中现场笔录时间有人为改动痕迹,且当事人没有按指纹确认;2022年58号案卷显示5月2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收过期食品”,但过期食品3月13日已被当事人领回。
整改情况:
(1)责成马迹塘监管所对“双随机、一公开”注册行为监管抽查涉及主体重新上门检查,并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对责任人王某实施了提醒谈话。
(2)驻县市监局纪检组对2022年103号案卷、2022年58号案卷中所涉及的问题开展了调查。对103号案卷相关责任人员郭某、夏某开展了提醒谈话,并进行岗位调整,对58号案卷相关责任人员吴某、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3)整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抽查行为,提升监管实效。3月6日,制定印发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及要求。
(4)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3月下旬,县局会同驻县市监局纪检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就制度学习、执行情况以及工作、纪律作风情况对基层所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纳入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改进作风。
2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预算控制不力。桃江市场和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20年1月15日结算造价审定金额402.72万元,超中标合同价55.89万元,超预算16.11%的问题。
整改情况:
情况说明: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20年1月15日经县审计局审计,结算造价审定金额402.72万元,仅为整体工程中主体工程结算造价部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还包括装饰及附属工程部分审定金额160.71万元,以及实验室建设项目部分审定金额107.40万元。合计项目审定总额670.83万元,不包括办公设备与用品及电梯工程项目(另行政府采购招标)。由县财评中心评审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为566.50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与用品审定金额为32.91万元,电梯工程审定金额为20万元;评审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审定金额为104.13万元。
因此,整个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超预算幅度为:
〔670.83-(566.50+104.13-32.91-20)〕/
(566.50+104.13-32.91-20)=0.08598≈8.6%。
上述超预算幅度未超出政策允许10%的控制范围。
23.关于涉案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涉案物资管理混乱,台账不清,底子不全,机关仓库罚没物资未进行分类摆放,杂乱无序;石牛江市监所扣押的涉案物资随意堆放,无专门储存空间,部分物资已超过扣押期限;巡察组现场清点2021年9月18日扣押的牛栏山白酒有两件去向不明;没收某食品小作坊成品红薯粉104公斤、松木塘某红薯粉加工厂成品红薯粉59公斤,均未作罚没物资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
(1) 2021年9月18日扣押的牛栏山白酒有两件去向不明情况:调查核实发现,有一箱白酒因堆放靠里,未被巡察人员清点到,另一箱白酒在邀请厂家辨别真假时存放于执法中队办公室,已责令执法人员将白酒立即归位,扣押白酒已全部归仓并在3·15活动销毁。
(2)某食品小作坊成品红薯粉104公斤、松木塘某红薯粉加工厂成品红薯粉59公斤,已在结案后进行罚没物资登记并在3·15活动予以了销毁。
(3)关于石牛江监管所扣押的涉案物质随意堆放,无专门储存空间,部分物质已超过扣押期限的问题,已责令石牛江监管所设立了独立的扣押物质保管室存放保管扣押物质,并要求石牛江监管所建立扣押物质台账,加强对扣押物质的管理。同时组织全局人员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对扣押物质必须在扣押期限内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4)纳入了行政执法问题通报清单,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警示。
(5)健全规章制度,压实了工作责任,加强入库前的罚没物资管理,建立强措台账,严把物资去向,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已印发《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办案单位已建立扣押物资台账,财务股建立了罚没物资台账,局机关已设立专门的罚没物资保管室和扣留物资保管室,加强涉案物资的管理。
24.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打传案件调取后台数据技术费用28.8万元、2021年实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委托费15.98万元、2020年大栗港市监所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款22.38万元和灰山港市监所办公大楼维修工程款14.18万元,均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复查处置到位。经复核,上述4笔政府采购项目,均已进行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备案。
(2)规范采购到位。制定印发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对采购程序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涉及金额较大采购,还需填报《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逐级审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江县2023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桃财购〔2022〕25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①确保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和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严格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备案;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网上公示备案;③采购预算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该集中采购的进行集中采购,该招投标的进行招投标。
(3)监督检查到位。驻局纪检组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县局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
2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想上有放松,干部队伍建设宽松软,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2021年桃花江所2名干部吸毒,单位被市里挂牌整治,2022年5月三堂街市监所联合党支部书记张某因醉酒驾驶被处分,相关案件均未被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4月3日完善、修订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桃市监党字〔2023〕21号),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队伍管理。
(2)强化了警示教育。严肃处置问题责任人员胡某、丁某、张某,并挂钩问题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桃花江监管所、三堂街监管所,予以年度考核扣分等处置,形成纪法震慑效应。常态化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1月3日组织召开《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专题学习工作会议,提高干职工思想认识;1月28日开展了“市场监管大讲堂(第一期)”活动,邀请县纪委干部为我局干职工上廉政党课;2月3日组织新任职、调岗的党员干部及相关股、所负责人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3月28日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第三期)”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月4日召开以“扬‘挺抢’作风,守廉洁底线,做干事青年”为主题的“五四”青年干部座谈会,扣好青年干部廉政第一粒扣子。此外,充分运用工作群,发送纪律作风提醒提示等,营造浓厚廉政氛围。深化了以案为鉴,将相关案件纳入警示教育内容。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全县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强调要杜绝吸毒、酒驾等违纪违规行为;2023年3月下旬,县局会同驻市监局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管所开展专项督查,并就吸毒、酒驾等相关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3)加强了禁毒工作。全力开展禁毒教育宣传,2022年市禁毒委对我局摘除了通报警示(2023年1月9日益阳市禁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和部门单位解除重点整治的决定》)。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禁毒工作。
26.关于会风会纪执行不严。干部纪律意识欠缺,2022年9月22日巡察进驻动员会上,有个别参会人员不遵守纪律,在会场打瞌睡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交叉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期间正值其感冒,曾委托单位同事帮忙买药。因其连续三天服用药物导致22日开会时精力不济,头脑昏沉,从而在会议上打瞌睡。经其本人提供有关资料显示,2021年11月3日,桃江县人民医院曾确诊其犯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症,该病症系一种病因不明的睡眠呼吸疾病,临床表现为睡眠中打鼾,白天乏力或嗜睡。针对以上情况,对其开展了提醒谈话。
(2)举一反三,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学习传达了市、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会风会纪工作提示》,严格会风会纪,不断提升干职工纪律意识,常抓常治。
27.关于党建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1)“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机关支部存在未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上党课现象。(2)党建工作计划不实。机关三支部未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机关一支部2022年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与2021年度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将“三会一课”相关内容纳入了年度工作要点,支部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2)各党支部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
(3)加强了对支部的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了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促进了支部党建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日常化。
(4)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原机关一支部书记卢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8.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落实不够好。机关三支部2021年除一季度外均未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2022年无活动开展情况资料;活动开展搞形式,社区将空白的“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表”盖章后交所属支部,由所在支部自主填写开展活动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了分管领导与联系社区的沟通联系与工作交流。各支部党员已严格按照在职党员进小区(社区)工作的要求进小区(社区)报到,填写了服务岗位登记表,按要求开展了活动,并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填写了反馈卡。
(2)各党支部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对往年党建工作资料,按要求做好了分类归档。
(3)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原机关三支部书记邹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党建资料造假。三堂街市监所党支部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在原来的签到表上修改时间,现场检查发现2021年党建资料未进行整理,资料胡乱混堆,党建专干胡某随车携带2020年、2022年党建资料,称“便于借鉴”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按要求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调整了党务专干。
(2)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指导,强化了党建专干的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督促各支部及时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
(3)各支部针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
(4)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原三堂街监管所支部党建专干刘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备注:胡某非党建专干)。
30.关于机关党委形同虚设。机关党委全年未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未研究部署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个别机关党委委员仅挂名未履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机关党委结合工作职能与业务权限,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按季度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调研考核细则,对下属党支部进行工作检查与业务指导,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组织下属党支部积极参与了“困难党员关爱资金”募捐等活动。
(2)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3)健全了会议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组织党委委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31.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积分管理走形式,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如机关三支部所有党员2022年1月至8月积分相同,除5月份外其他月份均没有加分、减分情况;党员公开承诺书雷同现象普遍,各机关支部均有部分党员公开承诺书抄袭往年;党费台账不规范,2022年机关二支部无党费收缴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了系统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对公开承诺书撰写、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与强调,党员日常管理情况纳入了每季度基层党建考核内容。
(2)党支部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加强了对本支部党员相关材料的把关审核。
(3)加强了对党费收缴要求的培训,各党支部每月督促党员及时通过党费缴纳系统及时交纳党费,支部按月按要求登记了党费收缴台账。
3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1)支部委员对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机关二支部一支部委员2020年、2021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写成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实。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雷同。(3)民主评议不规范。2020年机关二支部、2021年机关三支部评选优秀党员比例均超过三分之一;2021年机关各支部均有部分民主评议党员表内容抄袭2020年。(4)述职评议走过场。机关一支部2020年和2021年支部书记述职材料除时间进行修改外,其他内容基本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机关党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印发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流程与要求。各支部按要求规范开展了相关工作。
(2)组织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对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与强调。
(3)各支部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
(4)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机关一、二、三支部原支委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3.关于执行人事和机构编制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1)中层骨干长期未交流。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22名中层骨干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2)存在混编混岗现象。符某、范某等21名事业编制人员担任局机关内设股室长,文某、肖某等4名行政编制干部担任直属事业单位股室长。(3)违规设置股室、配备股室长。违反“三定方案”规定,增设绩考办、工会办等6个股室,违规配备绩考办和双创办股长、副股长等10名中层骨干。
整改情况:
(1)已于2022年12月对增设的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创建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九、十三个中队予以了撤销。
(2)2023年年初对系统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整,其中中层骨干交流轮岗16人,免去职务9人,提拔正股级人员9人,提拔副股级人员14人,混岗现象已有所改善,问题逐步解决,并坚持长期整改。
34.关于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对年轻干部培养不够、干部人才队伍年龄老化问题整改决心不够,整改后仍未得到好转,40岁以下中层干部和所长、股室长所占比例比巡察整改前更低。
整改情况:
加强了年轻干部的工作考核,出台了《桃江县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青年干部工作考核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了上半年的考核打分;注重青年干部培养,精心组织了座谈会、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激励青年干部担当作为;进行了优秀中青年干部民主推荐,对推荐出的优秀年轻同志予以了提拔重用,今年提拔的正副股级干部中40岁以下的11人,大大改善了年轻中层干部比例; 加大了人员招聘力度,2022年计划招聘的2人已入职到岗,2023年计划招聘3人,招聘工作按县里统一部署正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对接,面向社会招录年轻力量,逐步改善系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2)日常管理偏松偏软问题仍未整改到位,2022年11月28日下午3点巡察走访发现三堂街市监所大门紧闭,工作人员不知去向,马迹塘市监所多张请假条所长未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局领导未审批。
整改情况:
严格了考勤登记及请(休)假审批管理。责成马迹塘监管所立即进行了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了请休假审批管理。同时对马迹塘监管所所长钟某实施了提醒谈话。关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3点巡察走访发现三堂街监管所大门紧闭,工作人员不知去向”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三堂街监管所政务服务窗口已于2020年进驻三堂街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当天下午该所其他工作人员外出巡查。 责成三堂街监管所迅速整改,进一步严格考勤登记,因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时应张贴告示,并畅通联系方式。3月21日16:58,县局会同驻县市监局纪检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三堂街市监所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该所采用正副所长轮流值守市监大厅的方式强化值守,其余工作人员均在岗履职。
切实了强化日常督查。县局会同驻县市监局纪检组3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基层所纪律作风开展了专项督查。2023年3月27日下发督查通报1期。
建章立制,强化了干部队伍规范管理,3月6日制定印发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桃市监发〔2023〕3号),明确了考勤及请休假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加强日常管理。
35.关于问题整改举一反三、长效坚持不够。上轮巡察“回头看”中存在党课内容抄袭网上原文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22年8月机关一支部党课《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历史内涵》为网上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按照县委组织部“一单四制”的要求,对基层党建调研反馈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反馈销号,将事后整改纳入了支部党建考核内容。
(2)基层党支部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立即整改。
(3)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从网上抄袭党课课件的责任人杨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经过全局上下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落实赫山区委派出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落实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局党组将继续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再次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达标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局党组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机制,力争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出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增强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的惩处追责力度。
(三)着力推动市监事业改革发展。巡察整改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我们将持续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合力开创市监工作新局面。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作为推动市监工作、提升工作质量的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圆满完成202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市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4231;电子邮箱:1248367703@qq.com
中共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