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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37—8889771)。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3日。
附件:申请人评残情况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申请人评残情况
符鑫.pdf
李乐群.pdf
汪体仁.pdf
张大维.pdf
赵岳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