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设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财政主管部门,长沙市物流口岸办: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36号)精神和《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制度机制的通知》(湘商建〔2023〕5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对引导和推动项目建设的决策能力,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强链补链三年计划,建立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作为2024年度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决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项目库建设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设置、结构优化,实事求是、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储备、核准、建设、验收、归档的程序实施。按照“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的工作思路,以农产品集散地和销地为重点,突出强化“长株潭”经济圈冷链集散能力,兼顾提高我省大湘西地区农产品冷链集散能力,通过补齐农产品冷链设施短板,建立健全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现代流通体系,推动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
二、入库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项目主体所有人或与项目主体所有人签订自2023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地、纳税地在湖南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于2023年6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纳入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库或被列为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3.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36号)明确的3个支持方向:
1.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建设。
2.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
3.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
(三)列为入库对象的项目类别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公共冷库、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3.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4.农产品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建设改造前置仓等零售终端冷链物流设施项目。
5.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购置移动冷库(冷箱)、农产品冷链运输车辆,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的项目。
(四)不列入项目库的项目类别
1.非服务农产品流通的冷链建设项目。
2.新增有效投资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
(五)新增有效投资额验收界定标准
1.2023年6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支持方向和原则的新增有效投资资金数量。
2.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相关合同、正式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与实物一一对应,且均为公对公。
3.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的时间须同时满足时限要求。
4.合同约定2024年10月31日之后支出,3%以内的质保金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5.合同约定2023年6月1日之前,2023年1月1日之后支出,10%以内的预付款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六)不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的项目支出
1.土地购置、征地拆迁的支出。
2.项目土建支出。冷库保温层建设和建设冷链设施所必须的控制、供电、调温等专用配套设备可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3.企业办公设施建设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宿舍等建设支出。
4.工作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环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支出。
5.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招待、广告推广、人员工资、租金等支出。
6.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的支出。
7.无法核实唯一性的设备购置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式货架、货柜、耗材类周转箱(框)购置费。
8.非冷链流体环节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购置费。
三、项目库建立流程
建立项目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纪依法依规依程序、优中选优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征集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县、市、省逐级审核确定。建立流程如下:
(一)县市区组织项目申报(8月31日前)。各市州和县商务、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公开征集项目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在对项目进行合规性遴选后建立县级项目预备库,并推荐至市州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1,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
(二)市州组织审核推荐(9月15日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县市区推选的项目纳入到年度市级预备库,并联合财政部门对县市区推荐的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省级有关部门。
(三)省级组织项目评审(10月20日前)。省商务厅将各市州推选的项目纳入到年度省级预备库,并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预备库内项目进行评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剔除重复支持项目,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转入省级正式库列为年度财政资金支持对象。各市州、县市区对应将省级正式库中所属项目纳入到各自年度正式库。
四、项目管理
对于纳入正式库的项目,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补贴合作协议》(见附件4)。项目实施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坚持规范管理、跟踪问效的原则,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纳入正式库的项目自公示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调出正式库:
(一)项目实施主体存在严重违规或违法经营行为。
(二)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经举报和核查核实在入库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支持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材料失实。
(四)经核查核实,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或在此前已被确定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五)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重大调整但未及时按要求报告调整事项,或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内容出现偏差未按要求整改。
(六)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七)其它原因终止,不能继续实施项目。
五、项目验收
2024年11月10日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及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将验收申请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现场验收,验收结果报省财政厅。根据验收结果,以全省奖补资金总额占验收后核定的全省新增有效投资总额比例为基准,确定奖补比例进行资金清算,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30%的比例、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设置奖补双上限。省级在实施现场验收时组织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交叉对第三方机构责任落实和廉政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方在项目验收廉政反馈意见表(见附件5)上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并签字确认。
六、绩效评价
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省商务厅在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后下发绩效评价通知,组织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自评。省级相关部门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评审验收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市州、县市区自评材料的综合分析、评估,最终形成全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省级相关部门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库建设,建立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二)落实推荐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项目推荐责任制,明确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对申报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申报新增有效投资额的客观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全程负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有关信息须在推荐项目表中如实填报,未明确相关责任人信息的项目视为无效申报。
(三)把准项目遴选原则。各市州、县市区要树立“把钱花在刀刃上”的理念,准确把握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的原则和支持重点,把真正能推动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项目遴选出来。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项目库建设相关信息。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力度,着力解决工作人员业务不专、企业领会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八、特别提醒
(一)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等第三方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各市州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文件和各项目申报材料,务必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其中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合推荐文件1份,各项目申报材料1份,报省财政厅外经处联合推荐文件1份,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jsc0731@163.com,逾期或未按规定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电话:0731-82289530
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 电话:0731-85165713
附件:1.市州(县市区)推荐材料要求
2.XX市州(县市区)推荐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项目表
3.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4.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补贴合作协议(模板)
5.项目验收廉政反馈意见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
市州(县市区)推荐材料要求
市州推荐应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项目的请示,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情况;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3)推荐项目新增有效投资额情况;
(4)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的核查情况;
(5)对重复性支持项目的筛除情况;
(6)项目筹建或前期建设情况情况;
(7)推荐理由;
(8)承诺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2.XX市州(县市区)推荐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表(见附件2);
3.各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3)。
附件2
XX市(州)推荐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表
(按县市区编制序列排序)
序号 |
项目 地点 |
项目名称 |
支持 |
建设 类型 |
承办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 |
现有冷链设施设备数量 |
总投资额(万元) |
新增有效投资额(万元) |
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及投资额 |
实现 功能 |
项目开始时间 |
项目结束时间 |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及电话 |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及电话 |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
1 |
X县X乡(镇、街道)X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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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类型冷库XX立方米 2.冷链车XX台 3.冷链设备XX台 4.其他设施设备XX台 5.集配(配送)中心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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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类型冷库XX立方米,投资XX万元 2.冷链车XX台,投资XX万元 3.冷链设备XX,投资XX万元 4.其他符合支持方向和内容的设施设备,投资XX万元 5.集配(配送)中心XX个,投资XX万元 6.中央厨房XX个,投资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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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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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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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模板)
申 报 材 料
申报方向:
项目名称:
申报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024年8月XX日
目 录
五、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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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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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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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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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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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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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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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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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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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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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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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历程简述(控制在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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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得的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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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生产经营情况 |
资产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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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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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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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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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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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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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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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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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征 信情况 |
公司近3年是否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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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3年是否收到行政处罚(如有,请描述收到的行政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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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存在尚未判决的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如有,请陈诉具体诉讼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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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发生安全生产、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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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2022年完税证明
项目单位2022年1-12月的完税证明图片(可在电子税务局中开具)
(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和条件
从业资质许可证图片,如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四)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1.信用中国查询图片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图片
(五)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相关手续证明材料
1.项目立项文件(新建项目和中大型改建项目须提供本次项目建设立项文件,小型改建项目或单一的设备购置类项目提供原项目建设立项文件)
2.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和房屋租赁合同;土地流转合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使用林地的项目提供)等。委托经营承包合同。
3.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
(六)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
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提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购建设备设施取得发票、付款方面的要求,能否做到合同、发票、付款一一对应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项目
2.项目所属方向:XX
3.建设性质:新建/改造
4.实施建设地址:位于XX市XX县/区XXX
提供GPS 定位图
5.项目已完成的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
该项目于202X年XX月开始建设,于202X年XX月完成,总投资XX万元。公司符合申报资金奖补的新增有效投资XX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建设工作:
(1)XX冷库建设(投资规模:XX万元)
新建XX类型冷库XX立方,主要用于XX。
(2)XX冷藏车(投资规模:XX万元)
新购置冷藏车XX台,型号XX,单价XX,主要用于XX。
.......
6.整体规划图
7.效果图
8.项目现场图片
(1)项目外观全景图
(2)项目正面图
(3)项目左侧面图
(4)项目右侧面图
(5)项目内部建设图
(6)项目设施设备图
(7)其它能证明项目建设现状的图片
(二)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佐证材料
1.新增有效投资额奖补申请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完成时间 |
相关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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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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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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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设内容对应的公对公合同或报价单 |
(请确保页码正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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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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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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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冷库明细表
(建设内容涉及建造冷库的项目需提供,每一个冷库填写一行)
序号 |
冷库类型 (容量规模) |
冷库类型 (设计温度) |
长(米) |
宽(米) |
高(米) |
容积 (立方米) |
冷库位置 (项目具体点位) |
预计价格 (万元) |
单价 (元/立方米) |
1 |
小型/中型/大型冷库 |
高温冷库(恒温库)/中温冷库(冷藏库)/低温冷库(冷冻库)/速冻库(急冻库)/超低温冷库(深冷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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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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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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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按冷库容量规模分类:大型冷库(容积在大于20000m3以上);中型冷库(容积在5000~20000m3)、小型冷库(容积小于5000m3)
2.按按冷藏设计温度分类:高温冷库(恒温库),设计温度为5~15℃;中温冷库(冷藏库),设计温度为5~-5℃;低温冷库(冷冻库),设计温度-18~-25 ℃、;速冻库(急冻库),设计温度-35~-40℃;超低温冷库(深冷库)设计温度为-45~-60℃。
3.相关佐证材料
(按照新增有效投资额奖补申请表中的序号依次提供一一对应的公对公合同或报价单。)
四、项目验收报告
五、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六、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模板
承 诺 书
湖南省商务厅:
本公司就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持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能统筹好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无弄虚作假和刻意夸大投资规模等行为,且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成功后,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计划、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并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统计报送业务数据,提供相关建设信息。本单位主动接受各级财政、审计、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复核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问题整改。
三、如获得奖补资金,对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用于项目生产和运营,不用于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
四、本项目从获得奖补资金之日起,至少由本申报单位运营管理3年以上,且不将获得奖补资金的设施设备变卖、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包括关联公司或子公司)。
五、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愿意放弃资金支持,本单位及法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七、项目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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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方向三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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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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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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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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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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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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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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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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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
项目实施前 |
项目实施后 |
指标值 (增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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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指标 |
资金 投入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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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项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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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成本 指标 |
项目实施后对企业经营成本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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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 效益 |
项目产值增加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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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收增加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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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带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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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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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
新增就业XX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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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XX人口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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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当地商贸流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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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当地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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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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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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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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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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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指标内容 |
项目实施前(立方米) |
项目实施后(立方米) |
指标值 (增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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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库容(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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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共冷库库容(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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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加工配送中心库容(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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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厨房冷藏能力(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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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其他冷链设施(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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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流通企业冷链物流配送效率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指标内容 |
项目实施前(个/立方米/辆) |
项目实施后(个/立方米/辆) |
指标值(增加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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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多温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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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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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容(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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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车辆(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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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指标内容 |
项目实施前(个/立方米) |
项目实施后(个/立方米) |
指标值(增加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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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商超终端冷藏能力(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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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菜市场冷藏能力(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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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电商等社区前置仓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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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前置仓冷库库容(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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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零售终端便民销售情况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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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注:共同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他按照项目申报方向填报。 |
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封面列明申报方向、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县市区,项目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主要内容编写目录和页码;所提供各类文件、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图片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清晰明了。
附件4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补贴合作协议
甲方:XXX(县市区)商务局
乙方:XXX(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36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设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乙方建设项目纳入甲方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并列为财政资金拟补贴对象。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达成如下补贴协议:
第一条 乙方项目的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的有效投资金额为 元。
第二条 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申报材料、立项资料等文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不得私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的内容,变更项目有效投资金额;否则,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整改,如果乙方不整改,甲方有权停止补贴。
2.乙方须承诺项目从验收合格后,可持续运营至少3年,如果少于此年限,乙方将补贴全部归还给甲方。在项目运营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处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一旦私自处置,全部补贴无条件退回给甲方。项目运营期满后,所形成的资产属于乙方。
第三条 资金拨付约定情况:
1.待项目建设完工后,乙方提供竣工决算报告,项目有效投资额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项目资料和相关票据有效齐全,且通过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乙方,乙方开具收据。
2.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有效投资金额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未达到投资金额要求的,甲方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确定补贴金额。
第四条 项目验收相关规定:
1.乙方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该及时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甲方进行验收,提交的验收材料包含:项目建设成果及佐证材料、财务凭证、竣工决算报告(含专业机构的资金审计报告),如果材料不齐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材料后,再行组织验收工作。
2.甲方收到验收后,应及时联合财政部门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或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初验,形成验收通过的结论。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取消乙方补贴资格。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让乙方停止违规行为和进行整改,否则甲方停止补贴。
2.甲方及时根据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对乙方建设的项目必须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验收,对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及时拨付款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项目相关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价一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近3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的失信行为,严谨弄虚作假。申报的项目不存在农业农村部门、发改委等部门资金的补贴,如果重复得到资金补贴,则将补贴资金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乙方承办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补贴资格。
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初验、终验、复核、抽查等工作,如因乙方不配合导致项目得不到相关补贴,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项目若无法实施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以正式书面说明项目退出理由,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库的调整;若不及时告知甲方,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未来3年内不得申报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项目补贴。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通过省、和商务部全部及复核工作后终止。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签字 签字
日期:XXXX 日期:XXXX
附件5
验收工作廉政反馈意见表
项目名称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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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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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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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对象 |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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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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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是/否(被验收单位填写) |
是/否(交叉跟踪检查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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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人员是否存在接受以各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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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人员是否存在接受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行为及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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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验收人员是否存在隐瞒事实,出具不公正的验收结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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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验收人员是否存在利用特殊身份进行卡拿索要,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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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纪行为的具体描述 |
被验收 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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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跟踪 检查人员 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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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廉政执行情况总体评价及建议 |
被验收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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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跟踪 检查人员 |
被验收单位签字(盖章): 交叉跟踪检查人员签字:
第三方验收机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