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注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8:10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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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拟将下列637台(名单附后)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档案封存、牌证予以注销,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实施注销。公告时间 1个月。如有异议,请致电:0737--8820499。
附件:拟注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清单(不含灰山港镇)
特此公告。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