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融媒体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10月14日,桃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融媒体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融媒体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党组班子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等重要论述缺乏深入的理解和足够的认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利用党组中心组、班子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深入学习。12月、1月、2月各组织1次学习。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有偏差的问题
(2)关于“推动落实县委‘12345’工作思路还存在不足。对擦亮‘楠竹之乡’‘美人窝’两张名片的宣传力度不够,主动扛起宣传主责意识不强,《竹旅文体康》专栏深入挖掘采访竹产业和美人文化不够,没有形成宣传的集中效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做实《竹旅文体康》和《新时代新桃江新美人》专栏。全方位、多渠道展示桃江文旅资源,全面推介桃江在推动竹旅文体康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进展动态、实际成效、先进典型,加强与中央、省级市级主要媒体通联,争取上级主流媒体支持,做好桃江“竹旅文体康”的品牌宣传。②挖掘人美、道德美、品质美的桃江人,讲好桃江故事,声频网端同步播出,形成更好传播矩阵,深入挖掘竹产业与美人文化,广泛传播。
(3)关于“节目‘三审’落实不到位。如: 2022年5月,大美桃江公众视频号将某烈士的照片发错; 2022年7月20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科工工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稿件内容和照片均为县科协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在第一时间对错误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②进一步完善三审制度,明确一审、二审、三审人员职责,组织学习编审规定。
(4)关于“广告经营与新闻采编两分开规定执行不到位。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2022 年在对新闻采访部、新媒体部、广播部、影视制作部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中均下达了经营创收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广告经营与新闻采编两分开规定。②对2023年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并严格执行。
(5)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启动迟缓。2020年9月,省政府要求广电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8月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仍未按要求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桃江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尽快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6)关于“媒体监督作用发挥不够。设立的‘创建曝光台’和‘疫情防控曝光台’,曝光视频仅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社会知晓面较窄;尤其在监督部门履职、推动民生工作上曝光点较少,没有彰显媒体监督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电视、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开设曝光台,广泛对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②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客观求证制作好曝光节目。③坚持做好长效机制,建立群众、行政部门媒体三方良好互动协调机制,对曝光单位跟踪反馈,推进问题整改。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实质理解不透彻。”的问题
(7)关于“平台优化整合力度不够,对桃江融媒体电视、微信、抖音等13个平台矩阵缺乏精耕细作,出现平台发布内容同质化和平台发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如:同一视频在抖音号、 视频号发布,同一图文在网站、微信、APP发布,7月25日发现‘掌上桃江’APP内容还停留在5月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关于平台发布内容同质化问题:一是通过加大作品生产力度,打造原创优质内容加以解决。二是根据各平台特点,对各平台发布内容进行细分。如桃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主要发布领导重要信息,重大事件,重要的通知、公告等。大美桃江微信公众号主要发布民生类新闻。②关于对“掌上桃江”APP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要求新媒体部更新了栏目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内容更新,确保重要新闻适时更新。
(8)关于“平台服务保障功能不全的问题。‘掌上桃江’APP服务内容不多,服务项目较少,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功能不全,群众线上办事不方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和“掌上桃江”APP的后台技术方单位进行沟通,着力打通技术路径,充实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功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9)关于“平台建设不完善。在如何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等方面缺乏新举措。”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县纪委的指导下,继续创新创作“清廉”系列短视频,开设“清廉桃江”专栏,做好党风廉政动态报道,适时开展案例警示宣传。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全面的问题
(10)关于“2021年,个别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中没有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情况,部分中层骨干对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不清晰,有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要求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责任。②在部室主任会议上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5.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1)关于“在2018年开展的全县性财政资金欠款清收中,仍有部分欠款未清收到位,某干职工2018年10月个人借款14877元截至2022年6月尚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收回12200元,剩余2677元未收回。发放催缴通知单至相关责任人后,已于2022年12月收回欠款。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2)关于“在改进新闻报道上,采编人员没有潜心挖掘民生新闻,新闻采访中民生报道编排不科学,存在报道围着会议转的现象。如2022年5月13日至26日采编发稿76篇,其中会议新闻46篇,占60.5%; 5月16日采写的7篇稿件为5篇领导活动、2篇会议新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改革时政会议报道形式。在内容上,把时政会议报道落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上,实现既传达时政观点,也顺应百姓呼声;形式上,多采用同期声代替解说词,新闻画面配上与会议内容相关的鲜活素材画面。②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对记者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③让记者走到群众中去,让镜头对准基层,主动报道百姓的衣食住行家长里短、生老病死等民生问题,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报道让新闻活起来、动起来。
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13)关于“办公室行文不规范。存在党组文件与行政文件文号混编、重复,文件格式不规范且行文时间错乱等问题,如:桃融发〔2020〕15 号、17号、22号文号重复,桃融发〔2020〕4号、6号、7号、10号发文时间均在1号文件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办公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提升办文办会的综合能力。②严格校对、签发规范办文流程,安排办公室文秘负责跟踪办文过程,做好文号登记工作。
(14)关于“单位预决算公开数据出错。县融媒体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收入、支出说明’中,所填报的收入、支出等决算数据出现明显错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于2022年9月巡察期间对决算数据进行了修改完善。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学习,杜绝出现类似错误。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如:无法人代表书面授权签订合同或协议; 2020 年4月,下属桃江县广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与县脑科医院签订的宣传合作补充协议中,协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2021 年5月,桃江县广电传媒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与广电新星艺术培训学校合作举办‘星光奖’青少儿朗诵大赛,培训学校收取赛务费12万元,活动支出65468元,利润54532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产业公司应得利润38172元,截至2022年8月未收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内容的审核和签订的流程。②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同时对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审核、检查和监督。③催收广电星新小主持应交“星光奖”朗诵比赛剩余利润38172元,已于2023年1月10日上交至产业公司。
(16)关于“广告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如: 2020年7月,产业公司因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被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行政处罚1.4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②严格规范广告审查程序,落实三审制度,由业务员负责初审,部门副主任负责一审,部门主任负责二审,编审会成员负责三审。③加强对广告主资质、内容等的审核,对有疑问的广告内容坚决不发布;对出现问题的广告采取连带责任,扣除业务员、一审、二审、三审相应的工作绩效。
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7)关于“违规为干职工购买商业保险。2021 年12月,县融媒体中心按139元/人的标准为109名干职工购买‘湖南爱民保’补充医疗保险15151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分管领导和工会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②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大对政策认真学习和研究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③应由职工负担的保险费15151元已收缴到位,并于2022年9月2日缴存入纪委指定账户。
(18)关于“超限额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和绩效工资。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度应发绩效考核奖金757190元、0.5倍绩效工资847392元,2021年2月,实际发放791403元、883799元,总计超限额发放7062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考核发放。②超限额发放的70620元已缴入纪委指定账户。
(19)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跨年度报销现象。如: 2021 年4月,县融媒体中心报销原县广播电视台2019年6月的下水道疏通费用5975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责任。②修订财务制度,在以后的报销中,杜绝在以后的报销中出现跨年度报销。
(20)关于“工会会费收缴不到位。2018 年,县总工会根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发文,要求各单位补交2017年以来未交会费,县融媒体中心未执行到位; 2020 年度应收未收工会会费13505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工会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②完善工会架构,明确责任。③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在12月31日前,对2020年度应收未收工会会费13505元及时收缴至工会账户。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18 年6月产业公司购买金碧工作室净水器、办公家具等3.1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2019 年9月传媒公司购买华为手机、音频播放器等设备3.8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②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补记固定资产。③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发现漏记的现象。④严格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9.关于廉政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22)关于“以项目维修费支出的名义解决争资、疫情防控等费用。2021年,县融媒体中心以灰山港救十寨转播台维修项目,报销维修费49378元,用于立项增资、疫苗接种等相关费用支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灰山港救十寨转播台费用报销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②进一步完善中心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③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报销流程。
(23)关于“将未入账的门票收入,以销售提成名义违规发放给工作人员。2019年5月,产业公司举办凯邦华通城青年女子篮球比赛,销售球赛门票84842元,实际入账64860元。赛后,产业公司在未入账的门票收入中以提成名义违规发放18880元给参与门票销售的工作人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②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杜绝违规发放。③将违规发放的18880元收缴至纪委指定账户。
(24)关于“收支管理不规范。2020年12月,产业公司承办桃江县第二届少儿春节联欢会,以1800元/人的标准收取8名小主持人14400元,直接支付相关团队小主持人培训等费用,收支均未入账。2021年11月,产业公司承办桃江县第三届少儿春节联欢会,以1800元/人的标准收取10名小主持人18000元,在支付相关团队1万元小主持人培训等费用后列记收入8000元,部分收入及支出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经纪律。②以后工作中收取的费用及时签订合同并开具正规发票。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杜绝无合同、无正规发票的业务往来。④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同时财务人员如实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晰。
(25)关于“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产业公司于2020年8月成立的桃江广电星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未进行会计核算,巡察期间无法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约束与管理,严格各项考核制度,规范广电星新艺术培训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②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培训学校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监督,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预算等工作。
(2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2018年11月,传媒公司将位于桃花中路的原器材公司房屋一栋(三层,10间门面)整体租赁给某公司。因疫情原因,2021年9月1日后,该公司未续缴房租。2022年7月22日传媒公司与该公司协议终止房屋租赁,将期间房租减免至5.58万元,但租金未按协议要求及时收缴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管理,完善制度。②由律师发出律师函催缴房屋租金。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优的问题
(27)关于“决议执行不到位。2021 年12月,某工作人员在拍摄宣传片时遗失无人机一架,党组研究决定由其赔偿损失2000元,截至2022年8月仍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2年9月2日将赔偿款收缴到位,并缴入纪委指定账户。
(28)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灰山港救十寨转播台进台道路从2019年开始被某农庄老板用水泥砖封堵,一直没有协调解决好,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与当地政府部门对接,获取支持。②9月15日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封堵路障已全部拆除。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9)关于“对干职工教育管理有缺失,违法违纪行为屡屡发生。2名工作人员分别于2022年2月、3月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2 年3月,某工作人员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酒后驾车的两人进行了处理(党内警告处分),一年内不纳入评先评优和提升范围。②对开设赌场工作人员(退休职工)进行诫勉谈话。③加强干职工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30)关于“对违法人员执纪不到位。如: 2018 年下属网络公司某职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网络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停发其工资待遇,导致网络公司改制后该职工违规所得工资无法收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发函网络公司处理;2.对网络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要求严格人事管理;3.对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31)关于“个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资料查阅中发现,2018年个人婚庆事宜报告表使用不规范,且无事后报告;2020年至2022年个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填报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干职工宣传教育不够,干职工对婚(丧)事宜停留在只要不违规办理层面对及时报告不重视,不及时。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认识。③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④进一步明确责任,由中心协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把关。由党建办具体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告。
(3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没有结合上级党委年度工作要求作修订,责任清单内容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制定中心主体责任清单。
1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33)关于“党建工作未按要求开展。2022 年,县融媒体中心党组未对照《桃江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要求,在‘七一’前建立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对象信息库;未执行‘联点单位进社区,在职党员进小区’的规定,而是将在职党员统一安排到单位联点社区报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党委(党组、工委)书记抓基础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落实到位。②严格按照“联点单位进社区,在职党员进小区”的规定,组织各支部党员“支部党员进社区,在职党员进小区”报到工作已于5月份完成。并在联点社区、小区开展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③各党员进社区、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反馈单12月底前完成。
(34)关于“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走过场。2021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问题整改清单中的问题内容与2020年的基本相同,问题查摆走形式,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对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认识。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5)关于“政治审查把关不严。2019年6月,某职工因违反政治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在处分期未满的情况下,于2020年4月被评为县融媒体中心‘五一劳动标兵’并给予表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取消该同志“2020年五一劳动标兵”称号并收回奖励。②对工会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③举一反三,明确由工会专干对评优评先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3.关于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36)关于“下属机构人员管理不到位。灰山港救十寨转播站由灰山港记者站代为管理,明确某职工负责对房屋及设备进行看护,但实际情况是记者站负责人每月支付800元请村民负责看守。7月28日、8月17日,巡察走访时发现无人值班值守,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看守记者站村民进行辞退。②对浮邱山、灰山港记者站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事件发生。③对本单位干职工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加强管理。
(37)关于“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广播电视发射专业人员年龄老化,无后备人才;新闻采访、影视制作等重点部门业务骨干大都是临聘的劳务派遣人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人才队伍培养,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岗位培训。②争取政策引进专业人才。③充分利用现有空编招聘人才。
(38)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规范。县融媒体中心现有劳务派遣人员20名,均由传媒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备案手续。2021年度《临聘人员末尾淘汰制》未按规定施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制度,修改《临聘人员末尾淘汰制》,对违法违规的条款进行删除。②加强管理,规范临聘人员聘用手续。③2022年按照相关规定对两名临聘人员进行了解聘。④对公司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39)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县融媒体中心3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党组安排在下属传媒公司任职,3人的财政统发工资部分由单位收缴后存入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账户,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由传媒公司按照公司经营方案发放基本工资、月考核工资及年考核工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中心人事管理制度。②按政策对委派到下属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3272;邮政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20号;电子邮箱:178439630@qq.com。
中共桃江县融媒体中心党组
2023年6月21日